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客运 出租车行业油价补贴省级统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17〕67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福建省农村客运 出租车行业油价补贴省级统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交运〔2021〕23号)文件要求,三明市现将2021年度资金申请汇总如下:
一、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及一类港湾式客运站申请情况
三明市改造1个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新建8个一类港湾式客运站,共拟申请省级补贴资金173万元(详见附件1)。
二、新购置农村客运车辆申请情况
三明市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共新购置25辆农村客运车辆、购置价格共计715.99万元,共拟申请省级农村客运车辆补贴247.88万元(详见附件2)。
三、公交场站项目申请情况
三明市公交枢纽站项目申报省级建设补贴资金材料上报省中心,拟申请公交场站建设补贴资金1798.49万元(详见附件3)。
现将相关申报材料上报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望转呈省交通运输厅,恳请省厅予以核拨补助资金2219.37万元。
妥否,请批复。
附件:1. 三明市运输站场省级补贴资金项目汇总表
2. 三明市新购置农村客运车辆省级补贴资金汇总表
3. 三明市公交站场省级补贴资金项目汇总表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三明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31日
(联系人:施慧榕 联系电话:0598-8226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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