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水路客运船舶船岸靠泊问题的通知》(交办水函〔2023〕492号),明确“推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出台地方政府规章等制度性文件,从停靠站点选址、建设标准、运营管理、安全监管等方面进一步明确港口外客运船舶停靠站点的具体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市平安交通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市港口外客运船舶停靠站点的建设、运营和安全管理,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三明市港口外水路客运船舶停靠站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mygsy0598@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三明市港口外水路客运船舶停靠站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邮寄至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列东街道三明交通监控中心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管理科收(邮政编码365000),并在信封上注明“三明市港口外水路客运船舶停靠站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5日。
附件:三明市港口外水路客运船舶停靠站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4日
(联系人:巫海明 联系电话:829503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