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三明市交通运输系统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17-03-27 11:01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三明市交通运输系统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认真贯彻落实。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17321     

    

    

    

    

    

    

三明市交通运输系统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根据《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三明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和三明市依法治市办《关于印发“三明市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市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部门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责任,推动全市交通运输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落实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的重要职责,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努力营造“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社会风尚,为更好完成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执法与法治宣传相结合。牢固树立严格执法就是最好普法的理念,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释法等生动直观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 

  (二)坚持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把握特殊时段和节点,及时开展回应社会关注、公众需求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强化市县联动、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指导督促,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分级负责、协作配合的工作合力。 

  (四)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从业者、社会公众有序参与交通运输执法各个环节,在互动体验中增强法治意识。 

  三、责任主体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主体包括: 

  (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二)市运输管理处、市公路局、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市交通质监站; 

  (三)各县(市、区)公路分局、运输管理所、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和交通质监机构。 

  市、县(区)交通运输局所属其他单位配合做好普法工作。 

  四、主要任务 

  各普法责任主体要积极面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具体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 

  (一)建立责任清单。市局已拟定“普法责任清单及2017年普法计划”(见附件1),并将在今后具体工作中不断调整完善。各普法责任主体应详细梳理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细化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普法实施方案、编写普法读本,明确本单位拟普及的法律法规以及拟开展的普法工作(包括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活动方式、实施时间等),市局属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当于每年310日之前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并报市局政策法规科备案。 

  (二)健全学法制度。要建立落实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座、学法考试以及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加强对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情况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每个单位每年组织专题法律知识学习不少于2次。 

  (三)坚持严格执法。要注重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各环节,使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具体执法案件中接受普法教育、感受公平正义。 

  (四)深化“法律六进”。要充分利用各单位自身资源条件,组织执法人员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每年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积极引导和帮助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公民学法用法。市局制定的“法律‘六进’工作计划”(见附件2),请市局属各单位在“工作计划”基础上细化“六进”内容,做好具体贯彻落实;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可参照执行。 

  (五)开展“以案释法”。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宣传发布、生效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和查询等有效形式,主动解答公众法律疑问,传播法治精神。 

  (六)强化社会普法。要充分运用本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收集信息等新媒体传播优势,借助单位(户外)LED显示屏、楼宇广告、公共交通车载电视、宣传栏等媒介平台,开展公益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七)注重主题宣传。每年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活动和重大节日,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面向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活动,制作推送普法宣传资料,广泛宣传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公民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利用新闻媒体等手段扩大法治宣传效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普法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目标管理体系,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为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梅兰 

  成员:魏隆荣、张晓梅、洪荣湘、谢乐彬、黄善林、 

  洪世博、俞兴祥、潘勇、庄赞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局政策法规科合署,负责办理日常事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对于涉及跨单位联动的法律法规规章,市、县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政策法规部门要主动协调衔接,加强沟通配合,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查考核。市局将按照市里和省厅的有关要求,积极履行全行业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职责,并根据三明市依法治市办《三明市“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百分制)》(见附件3)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地各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予以全市通报。 

  各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请于331日之前报市局政策法规科备案。 

    

  附件:1.三明市交通运输局普法责任清单及2017年普法计划 

        2.三明市交通运输局法律“六进”工作计划 

        3.三明市“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百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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