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结合“整治货车司机投诉处置效率质量不高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积极践行“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就是保障”理念,“零距离”解答货运企业疑惑,以实际行动助力货运企业健康良性发展。
6月初,12328平台接到泰宁一货运企业负责人诉求件反映:5月底,该企业一部四轴货车运载38.55吨(超限7.55吨)货物先后3次通过泰宁县三里亭不停车检测点,第一次过磅时称重设备情报提示板发出红灯预警,触发了违法超限短信通知,后2次过磅时称重设备情报提示板为绿灯,超限率在20%以内,三次过磅称重结果不同。
面对企业的疑惑,三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对该车三趟次经过技术监测点位数据、过车图片及视频资料等进行综合研判,发现该车驾驶员涉嫌卸分载后再进行复磅,由此导致后两趟次超限率未超过20%。
为高效解答企业疑惑,三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组织执法业务人员赴泰宁实地走访该企业,向该企业负责人详细解读了《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相关规定,并现场对该车三趟次通过技术监控点位图片及视频进行对比复盘,经过分析比对后,公司负责人承认驾驶员确有卸货逃避处罚行为。经了解,该货运源头企业因未配置称重计量器具,导致今年以来发生多趟次超限运输行为。对此情况,执法人员要求企业加强源头管理,建议购买便携式电子称重设备,避免再次发生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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