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执法部门组织开展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来源:市交通执法支队 时间:2020-12-07 09:49

   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市交通执法部门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日活动,引导民众学法、遵法。

   

  市支队:组织执法人员到市汽车东站,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现场向群众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向过往群众进行法律服务讲解、宣传交通相关法律法规及公路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发放交通宣传资料等,提高群众保护公路意识,倡导安全出行,拒绝“黑车”。

   

  永安市交通执法大队: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到社区广场和一线执法站、所及周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同时,执法人员到永安市实验小学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授课辅导。通过开展系列活动,推动形成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此次活动共发放宪法宣传材料200余份,辅导学生165人,悬挂横幅6条。

   

  尤溪县交通执法大队:在尤溪县中心广场,与公安、水利等部门共同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设置普法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往来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交通相关法律法规。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100余册、宣传单300余份,解答咨询20多人次。同时,组织单位干部职工举行宪法宣誓活动,要求执法人员把宣誓作为信守的准则、践行的诺言,坚持廉洁奉公的职业操守,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不断提高交通执法的公正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宁化县交通执法大队:在宁化县翠源广场,执法人员与相关部门共同开展12.4法治宣传活动,同时,走进广场周边社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当天共发放宣传单300余份,接待群众150余人次。

   

   (苏玮 彭伟 黄程玲 傅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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