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三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变更中村、山深线、蕉溪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点位配属卸载点位的通告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6-10-19 15:23

  为进一步加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降低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保护公路路产,规范道路运输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完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闽交政法〔2019〕14号)和《福建省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应用管理办法(试行)》(闽交执法〔2021〕8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规定,因辖区中村、山深线、蕉溪三处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点位原配属卸载点位因受场地征用、出入口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已封闭停用等因素影响,已无法满足超限超载车辆规范停放、自行卸载及违法状态消除的执法工作要求,为保障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正常开展,规范超限超载车辆处置流程,决定对上述三处点位配属卸载点位进行变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变更配属卸载点位详情

  本次变更涉及3处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点位的配属卸载点位,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行政区划 

站点名称 

路线编号 

执法方向 

变更后配属卸载点位 

1 

三元区 

中村 

G534 

下行 

G534线K331+330处 

2 

三元区 

中村 

G534 

上行 

G205线K2223+650三元服务区处 

3 

三元区 

山深线 

G205 

下行 

G205线K2223+650三元服务区处 

4 

三元区 

蕉溪 

G205 

双向 

G205线K2223+200三元服务区处 

  注: 

  1.上述站点原配属卸载点位(石马岬隧道征管所卸载点、G205线K2219+650小蕉停车场)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不再承担对应点位超限超载车辆卸载处置职责。 

  2.配属卸载点位如有变动,以现场指示牌指示为准。 

  二、通行与处置要求

  驾驶车辆通行上述治超非现场执法点位路段的驾驶人,经检测涉嫌违法超限超载的,请主动将车辆行驶至变更后的配属卸载点位自行卸载,并到辖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三、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处罚机关及地址

  (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

  三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三明市三元区富兴路46号,电话:0598-8681868 

  (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三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三元大队: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五路乾龙新村190幢,电话:0598-8218110 

    

  特此通告。 

    

三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三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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