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关于开展2023年第四季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三明市交通执法支队 时间:2024-01-16 14:57

一大队、二大队、机关各科室

为持续推进支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根据《三明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交执法政法〔2018〕51 号)及《三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明交执法案审〔2023〕4号),支队通过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的方式,抽取了20名执法人员,分为四个小组,于2023年10月9日至12月31日对市区随机抽取的36家企业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注销经营许可企业

经执法人员核实,共有5家企业已注销经营许可,分别为:

1. 三明市天力世纪物流有限公司;

2. 环球车享(三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3. 三明市三元区长运车辆道路救援有限公司

4. 泉州市顺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

5. 三明市益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二、未开展经营活动企业

经执法人员核实,共有1家企业许可信息失效,1家企业未办理维修企业经营备案登记手续,目前未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分别为:

1. 三明市正宗平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类);

2. 三明吉诺中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三、未取得联系企业

此次检查,共有3家企业未能取得联系,分别为:

1. 三明市明丰物流有限公司;

2. 三明市路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3. 三明亿通物流有限公司

四、存在问题

此次检查25家企业,1个改建工程。25家企业未发现明显问题,长深高速垄东停车区改建工程存在以下问题:

(一)质量方面(施工单位)

1.梓山中桥两端波形护栏未按规范要求安装三波板;

2.D匝道标志标牌底座螺栓未按规范安装;

3.桥梁分部分项划分未按规范要求划分,缺少桥面湿接缝、连续端、横隔板等项目;

4.质保资料未及时盖章签字,监理未填写审核意见;

5.K1+014-230、XK0+500-710段水稳层现场检验报告单强度、厚度未填写设计值和实测值,缺少试验报告;

6.MK11+682垄东中桥1-1桩基钢筋现场安装质量检验报告单保护层厚度、孔深、孔径等未填写设计值和实测值;

7.T梁、沥青路面、水稳层施工首件分析均为施工工序和方案等内容,缺少施工要点和难点、下一步改进措施、施工技术参数等内容;

8.波形护栏梁板基底金属厚度(K0+320左侧、K0+610右侧、K0+900左侧、K1+065右侧)共检测8片,合格6片,合格率75%;

    9.波形护栏波形梁钢护栏立柱壁厚(K0+320左侧、K0+610右侧、K0+900左侧、K1+065右侧)共检测8根,合格7根,合格率87.5%;

10.水泥砼路面(K1+005)厚度共检测1个点,合格0个,合格率0%。

(二)安全方面

施工单位:收费站房顶个别施工人员未戴安全帽。

监理单位:安全监理日志检查发现垄东中桥钢筋工人安全防护不到位,未见隐患整改闭合资料。

(三)试验检测方面

施工单位:

1.沥青路面压实度报告未体现该压实度是按照最大理论密度还是试验室标准密度计算的压实度;

2.材料外委台账未登记交通工程用材料;

3.未见沥青与集料的黏附性检测报告;

4.养护室温度、湿度监控记录未及时登记。

监理单位:混凝土强度报告未签字。

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发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意见通知书》(编号 2024-8)。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1.一、二大队要加强对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联系企业的监管,及时更新企业名录库。

2.工程质量监督站要督促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逐条抓好整改落实,举一反三,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反馈至支队案件审理科

3.各执法人员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02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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