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记录仪设备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具有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记录仪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单警执法记录仪 |
•极致轻巧:≥2.0英寸竖屏设计 •内存:≥64G |
台 |
12 |
2 |
采集工作站 |
1、同时接入执法仪数量:≥18台 2、屏幕:19寸红外触摸屏 |
台 |
1 |
三、其他要求
被询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二十四条及本询价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如下。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最高限价:4.8万元
2.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3. 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产品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4.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交货、调试并交付使用
5.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6.支付方式: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合同总金额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提出付款申请,甲方确认后,在15日内予以支付。
7.验收标准具体如下:
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均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正品,相关标签明晰,证票齐全,包装完好。货物送至采购人规定的安装现场后,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对货物的品牌、型号、配置、数量等进行检查、核对。到货时,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私自开箱(或拆封)的,采购人有权拒绝进行到货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中标人将货物安装调试至可运行状态,稳定运行15天后,中标人可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
四、报名资料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针对本项目的报价清单并加盖公章;
2.提供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价书的递交
报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日 15时前,提交地点为三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办公室;报价书及附件报价清单要求密封包装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或当面递交。
六、联系方式
询价人:三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富兴路46号(三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电 话:18900350212 联系人:陈怀伟
第二章 报 价 书
致: 三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询价函,被询价人提交下述报价: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应提供的货物(服务)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小写 ,即 (大写:)。
2.被询价人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文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询价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3.被询价人保证遵守询价文件的全部规定,被询价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
4.被询价人已经过现场踏勘,明确了解全部施工范围和施工内容,明确被询价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5.与本询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被询价人签字:
被询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报价清单
营业执照
附件:
报价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产地 |
1 |
单警执法记录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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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采集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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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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