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和规范》以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对照《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结合行业实际,界定了交通运输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的纳入范围,包括登记注册基本信息、行政管理信息等8类,同时明确信息指标、公开属性、共享属性、归集来源、更新频次和数据规范,为进一步推动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指导各级主管部门,严格依据《条目和规范》归集信用信息,加强数据治理,按需高频共享,为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夯实基础制度和技术保障。
(本文转载自“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home/zhuantizhuanlan/aWeek/lunboxinwen/202503/t20250304_3509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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