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ID 2022005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许可事项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永安市宏顺达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481574734652Y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余振松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35*************017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闽明交执(2022)罚字第13号
许可类别 许可编号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内容 罚款8000元
许可决定日期 2022/01/07 有效期自 2099/12/31
有效期至 2023/01/07 许可机关 三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00062262903D 当前状态
数据来源单位 三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00062262903D
备注
行政处罚ID 2022005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永安市宏顺达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481574734652Y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余振松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35*************017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闽明交执(2022)罚字第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 2022年1月7日14时1分时,我单位执法人员张翔、黄新发在国道205线翁墩路口检查时,发现刘绍锦驾驶永安市宏顺达物流有限公司所有的闽G-70310(黄色)豪沃牌重型半挂牵引车(闽G-D328挂(黄色)福环牌FHQ9400ZZXP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从沙县运载石灰前往永安。经调查发现,该车已取得营运证,闽G-D328挂(黄色)福环牌FHQ9400ZZXP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平板左右两边共钻打6个螺栓孔,用螺栓固定加装的货箱,加装货箱高度尺寸为2000mm,长度和宽度与平板尺寸一样,通过货箱运载石灰。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8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 2022/01/0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1/07 处罚机关 三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00062262903D
数据来源单位 三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00062262903D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