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优化案件办理流程,提高执法效率与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实际,我局已正式启用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由三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具体负责管理与使用事宜。
此专用章仅适用于以三明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执法主体开展的各类行政执法活动中所出具的相关文书,其法律效力等同于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公章。该专用章严禁用于非行政执法事务或其他无关用途,超出规定范围使用此印章视为无效行为。
特此公告。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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