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开展“满意在三明 文明伴我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18-05-31 15:25

局机关各科(处、室、站、中心),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市公交公司:

  现将《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开展“满意在三明文明伴我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活动信息图片请及时报送至市局机关党委(邮箱:smsjtjdb@163.com)。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24日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开展 “满意在三明 文明伴我行”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三明市市区文明行为促进办法》,进一步引导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遵守文明礼仪,提升文明素质,按照三明市委文明办部署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就开展“满意在三明文明伴我行”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业核心价值体系为核心,以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为重点,通过开展“满意在三明文明伴我行”活动,不断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提升行业优质服务。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教育引导

  1.加大宣传力度。综合运用单位门户网站、出租车车顶灯和后窗LED条屏、公交车车载电视、宣传展板、微博博客等媒介载体,刊播活动主题,传播文明理念;开展文明市民倡议活动,重点向市公交公司和市区出租车公司、客运企业发出“满意在三明文明伴我行”倡议,号召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提升文明服务水平。

  2.规范文明行为。贯彻落实《三明市市区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加大《三明市市民文明公约》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文明行为准则。要重点加强对公交、出租汽车、旅游客运等驾乘人员的文明意识教育,引导广大交通运输从业人员遵章守规、文明服务,推动形成文明服务的行业风气。

  3.宣讲文明理念。充分利用道德讲堂、“三会一课”等学习阵地,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普遍开展一次以“告别不文明行为”为主题的教育活动。结合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开展主题宣讲,组织人员深入企业、校园等基层,对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学校师生进行集中教育,切实提升市民群众文明意识。

  (二)全面组织实施

  1.开展自查自纠。围绕“满意在三明 文明伴我行”“四个一”活动,抓好自查自纠。即查摆一些不文明现象、召开一次专题讨论、制定一项整改措施、通报一次整改成果。通过开展“四个一”活动,查摆本单位存在的不文明行为,认清不文明行为的危害,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实施,切实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

  2.开展专项整治。以市区出租车、公交车、客运场站为重点,组织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专项整治督导组,采取听、查、看、访、报等方式,对市区出租车、公交车、客运场站的不文明行为进行重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抓好整改,加强常态管理,不断巩固提升整治效果,持续推进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窗口单位文明创建工作。

  3.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持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业核心价值观落实到家庭,开展“写家书·传亲情”活动,通过征文的形式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讲好家庭文明故事;围绕“引领女性阅读·建设文明家庭”主题,组织女职工积极参与书画、摄影、阅读分享等系列活动,展示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女职工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

  4.开展志愿服务。组织本单位学雷锋志愿者每月开展一次“满意在三明 文明伴我行”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深入所在街道、社区、主次干道开展公共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劝导、制止公共场所吸烟、大声喧哗、乱吐乱扔、乱摆摊点、占道经营、乱穿马路、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对发现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并及时督促整改。

  (三)营造浓厚氛围

  1.征集“十大不文明行为”。根据市委文明办统一安排,围绕生活言行、公共秩序、环境卫生、交通出行、窗口服务等方面,通过微博、微信、邮件等形式征集“不文明行为”,引导和教育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从点滴做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形成人人讲文明、处处改陋习、时时树新风的良好氛围。

  2.曝光“不文明行为”。结合群众投诉、媒体曝光等,对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因不文明行为而被曝光的,书面告知不文明行为人所在单位(科室)要求配合教育管理,限期抓好整改提升。市委文明办将会把被曝光的不文明行为列入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并通报批评。

  3.开展文明创建示范活动。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统一清理小广告、统一清理社区卫生死角、统一开展文明劝导等集中示范行动。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落实社会责任,以不文明行为为问题导向,突出日常、平常,常态化抓好文明创建,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安排部署。“满意在三明 文明伴我行”活动是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升文明素质、提高行业文明程度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工作措施,广泛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活动实施。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要紧扣活动主题,积极探索,通过组织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站”、“文明路”、“文明车”等系列创建活动,使干部职工在活动中接受文明教育、提升文明境界,养成文明行为习惯。要突出重点人群,抓好党员干部、公交车和出租车司机的文明教育,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带头参加各项活动,带头讲文明、树新风,带头抵制不文明行为,以自己的模范行为为广大市民做出表率。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直党工委、文明办将把“满意在三明 文明伴我行”活动开展情况作为考评机关效能建设和评选表彰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市局文明办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跟踪检查,对活动开展推进不力的要责令整改,对行动迟缓、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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