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下达2022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2〕42号),共下达我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省级补助资金132万元,经研究决定安排如下:
一、沙县区乡道虎跳-南霞K0+700-K0+900段道路隐患整治项目,建议安排补助资金76.3万元;沙县区乡道高桥—杉口k1+800~k2+100道路隐患整治项目,建议安排补助资金26.4万元,资金合计102.7万元,下达沙县区。
二、大田县X722线红星村路段项目,建议安排补助资金26.4万元,资金下达大田县。
三、尤溪县G235 (原省道金泰308线)汶潭村路段项目,建议安排补助资金2.9万元,资金下达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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