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2年车辆购置税用于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安排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2-04-08 11:16
根据省财政局、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2年车辆购置税用于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2]4号)的文件精神,省上下达我市车辆购置税专项资金10523万元,其中:省道建设项目资金483万元,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10040万元。我局根据项目资金性质和各县(市、区)上报项目计划完成数,制定专项资金分配计划,报市财政局审核后由市财政局下拨至有关单位,具体明细如下:省道建设项目资金483万元下达三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10040万元下达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其中:大田县1886万元、建宁县718万元、将乐县599万元、明溪县384.02万元、宁化县948.01万元、清流县441.68万元、三元区825万元、沙县区599万元、泰宁县280.11万元、永安市1137.84万元、尤溪县2212.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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