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现将《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实施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交政法〔2018〕17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基准制度实施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至市局政策法规科,以便统一反馈至省厅。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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