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运输管理处关于研究闽通长运公司等企业申请办理道路客运业务的会议纪要(〔2018〕7号)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18-07-10 17:20

  根据《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暂时由市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和市公路养护中心分别办理道路水路运输许可和公路路政许可业务的函》(明交法〔2017〕54号)文件精神,2018年6月28日,市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市运管处)召开业务专题会议,研究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申请办理道路客运业务的核准事宜。现将有关内容纪要如下:

  我市29家客运企业(含分公司)经营许可证于2018年6月30日到期,现企业已申请换证,经审核均符合资质,拟给予换证,有效期4年,经营期至2022年6月30日。

  处务会研究确定: 同意均按4年有效期换发,经营期至2022年6月30日。

  会议要求,凡以上申请事项的所在单位,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客运文明优质服务,强化安全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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