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安全生产检查“白名单”和重点指导服务制度〉的通知》(明安委办〔2025〕34号)有关要求,依照规定的认定、审核与公示程序,现对我市本年度经审核拟认定的“安全生产白名单企业”和确定的“重点指导服务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二、异议处理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可向我单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并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具体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核实、处理,并对提出异议者信息严格保密。公示期满,无有效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的名单,将按程序分别予以最终认定和确定。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98-8267360
邮箱:smsjtjajk2025@163.com
附件:三明市交通运输局白名单企业和重点指导服务企业名单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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