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巡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18-11-21 11:41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运输管理处(地海局),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质监站,市农路中心

  2018年第三季度由市局组织开展了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巡查组对全市十二个县(市、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检查中发现了安全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望各单位举一反三,狠抓隐患整改落实,形成工作闭环,尽职履责,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落实,确保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稳定。

  一、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行业监管部门主动作为意识还不够,督促检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力度还失之以软,基层监管人员能力素质与安全监管任务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导致不能很好的做到有效作为。二是行业企业落实全员岗位责任制不彻底,未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岗。三是企业对驾驶员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的教育,没有重点针对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的提高进行教育培训,与政府要求、规范要求存在差距,没有真正达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四是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措施落实不够到位。五是企业隐患排查不深够入,不彻底。受检单位(企业)存在问题明细附后,请相关单位、企业认真对照,立即整改。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全市交通运输各级各单位要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为重点,针对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抓好当前各项安全保障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稳定。特再强调以下几点要求:

  (一)各级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吸取重庆“10.28”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安全防范意识,克服麻痹思想,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企业安全风险自辩自控,隐患自查自治,从而全面提高全市交通运输企业的自主安全管理水平和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要积极推动和指导道路客运企业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督促客运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加大安全投入,确保道路客运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治、安全风险做到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

  (三)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进一步加强营运驾驶员安全法规、安全知识、事故警示、防御性驾驶技术、应急避险措施等方面的学习教育培训,不断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强化驾驶员的爱车例保能力和聘用管理,针对不同道路类型和运行线路特点做好风险预判,落实防范措施。督促企业加强营运车辆技术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四)各企业要严格督促工作人员按“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要求,逐条落实到位,强化出站口检查,尤其针对旅客不系安全带的现象要坚决杜绝,让安全带真正起到“安全带、生命带”的防护作用。

  (五)各单位要采取结合属地企业特点,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加大对各类危害道路运输安全行为的震慑力度。

  (六)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针对本次安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举一反三,加强防范,并将整改情况于123日前反馈至市局安监科,实行闭环管理。

  附件:三明市交通运输行业2018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巡查受检单位(企业)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明细表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1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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