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机构和评审员在线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18-06-05 18:07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地方海事局):

  接省厅通知,我省至今未能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机构和评审员在线备案工作。经与交通运输部管理维护机构沟通协调,同意我省在2018年7月份再开放一次管理系统备案端口,以便进行信息补录。本次补录为系统调整后最后一次开通补录权限,过期不再补录。请周知,并转发辖区有关评价机构和人员。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现通知如下:

  一、加快评价机构在线备案。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地区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印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交安监发〔2016〕13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督促所属地区评价机构积极开展在线备案工作。

  二、加快评审员在线增补和延续备案。各地需要增补备案的评审员,请于6月29日前直接向省管理维护机构申报(申请增补评审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增补对象仅为2012-2015年期间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培训考试合格的评审员。已备案但失效的评审员需参加部管理维护系统在线继续教育学习考试合格后方有效。

  三、切实落实年度核查工作。各评价机构要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做好评价机构年度总结并报送省管理维护机构。同时,要督促达标企业开展年度自评工作,并对企业自评报告进行核查。省管理维护机构将于2018年6-7月份对已备案的二、三级评价机构进行督查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加强评价机构和评审员的自身建设。各评价机构、评审员应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程序、内容开展评价活动,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今后,对出现违规、投诉举报等问题,将按照凡举报必核实、凡问题必整改、凡违规必处罚的原则,严格依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调查处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信用扣分、暂停备案资格、注销备案资格进行处理。

  (省管理维护机构联系人:陈晨,联系电话:0591-87078536)

  附件:评审员信息采集表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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