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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同意核发水路旅客运输和交通运输建设施工类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04 15:49    字号: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

通过认真组织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水路旅客运输和交通运输建设施工等2类企业已全部完成考评验收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发证实施办法》及省厅的有关规定,由考评机构上报,经我局7天公示期满无实名举报,批准确认泰宁县古城游船运输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企业名单及相应类别附后),并同意颁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证书有效期为201311日至20151231日。

证书有效期内,相关企业应继续抓好巩固和提升,按照部、省有关规定每年进行自评,并在次年1月底前将年度自评报告报市交通运输局;换证考评申请应于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前3个月内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达标证书遗失或企业法人代表、名称、地址等变更的,应按规定申请补办或证书变更。

附件:1.三明市首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

发证名单(水路旅客运输类)

2.三明市首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

发证名单(交通运输建设施工类)

明交安监〔2012〕195号附表(首批三级达.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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