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据三明市交通运输局、通管办、公安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网信办出台的《三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交运[2018]22号)(以下简称《细则》),网约车合规合法运营必须 “三证齐全”,即注册平台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车辆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二、目前我市已有2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分别为:“掌上行”平台科技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联系电话:8083878);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000666)。
三、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先与网约车平台公司或其服务机构签订网约车经营协议,后由网约车平台公司或其服务机构统一向相应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参加由市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的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后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四、网约车平台公司或其服务机构应对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和驾驶员是否达到《细则》要求准入条件进行审核,将符合准入条件的统一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五、请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平台公司、人员依照《细则》和本通告规定抓紧办理相关手续。为规范出租车市场秩序,保障公众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我市交通执法部门将于2018年11月10日起开展巡游出租汽车、网约出租汽车专项整治行动,查处非法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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