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的通知》(明委编办〔2017〕73号),我局在原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结合本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出《三明市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现已经《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直部门单位行政权责清单的通知》(明政〔2017〕16号)公布,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要按照权责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坚决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未列入权责清单的其他工作职责,仍按“三定”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致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局将及时进行调整,按程序报批后予以公布。
附件:http://www.sm.gov.cn/fw/xzqlyx/qzqd/201711/t20171115_996397.htm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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