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编办《关于开展规范统一市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设置及事项名称工作的通知》,参照《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参考目录的通知》(闽交政法〔2016〕35号),结合本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情况,重新梳理出《三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权力清单》和《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致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局将及时进行调整,按程序报批后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三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权力清单
2.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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