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奖励资金实施细则》(闽交运〔2025〕11号)文件要求,现对我市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统计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6年8月19日至8月25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我市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统计情况有疑义,可以来电等方式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8-8238829。
附件:2025年8月-2026年7月三明市各县(市、区)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得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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