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第二次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交工安〔2010〕6号)(以下简称《办法》),其主要作用为对普通公路参建单位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考评打分,自2010年实施以来,该文件对规范全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安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2022-2023年,省、市两级先后出台了《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实施细则(2022年版)》、《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交规〔2023〕1号)等文件已将交通建设工程参建单位管理工作全面统筹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体系。同时,为深入落实202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精神,严控对基层督查检查考核数量,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近年来我局实际已取消该项考评工作。
经研究,拟对《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第二次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交工安〔2010〕6号)予以废止。现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箱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18日至2026年8月17日
电子邮箱:smsjtjglk@163.com
联系电话:0598-8295151
附件: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第二次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交工安〔20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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