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6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7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8号)等文件的要求,市、县两级交通运输局已完成数据初审和复核工作,现将我市申报材料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自2026年4月30日至5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或建议的,请向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城市客运管理科反馈,联系电话:8292336,信件名称请注明“2025年度三明市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申报数据信息公示的举报”,寄送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沪明新村198栋,三明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城市客运管理科收,邮编:365000。
附件:
1.三明市2025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申报自评报告
2.2025年度三明市在册农村客运车辆运营月座位数汇总表
3.2025年度三明市在册农村客运车辆月座位数明细表
4.2025年度三明市各县(市、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申报汇总表
5.2025年度三明市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明细表
6.三明市2025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申报自评表
7.三明市2025年证明材料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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