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河水域强对流天气、能见度不良及汛期水位涨落等恶劣水文气象对内河航运安全构成重大隐患,2025年贵州毕节“5.4”游船倾覆、湖南郴州“7.5”客船侧翻等惨痛事件,教训深刻,也暴露出内河水上交通在恶劣水文气象条件下的航行风险和隐患问题突出。
2025年3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内河通航水域船舶禁限航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办水函〔2025〕535号),明确“加强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禁限航管理制度,强化预警预控,严格执行禁限航管理要求,保障内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辖区通航水域恶劣天气条件下船舶禁限航行为,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三明辖区通航水域恶劣天气等条件下船舶禁限航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mygsy0598@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三明辖区通航水域恶劣天气等条件下船舶禁限航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邮寄至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列东街道三明交通监控中心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管理科收(邮政编码365000),并在信封上注明“三明辖区通航水域恶劣天气等条件下船舶禁限航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25日。
附件:三明辖区通航水域恶劣天气等条件下船舶禁限航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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