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桥区水域船舶航行秩序,保障我市航道跨河桥梁和船舶航行安全,有效防范船舶碰撞桥梁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交安〔2025〕3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航道实际、桥梁分布、通航代表船型等情况,现就辖区部分跨内河主要航道桥梁桥区水域划定范围如下:
一、划分依据
《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跨航道桥梁桥区水域划定工作及技术指南》(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等行业标准规范。
二、划定范围
本次划定辖区沙溪干流航道(三明台江至沙溪口)、尤溪干流航道(西滨至尤溪口)共32座桥梁的桥区水域。
三、桥区水域划定原则。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闽江干流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关规定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2年第71号)、吸取航道规划及现状通航实际,代表船型按单船确定,各航道代表船型船长为:沙溪干流航道(闽江沙溪口至三明台江)代表船型长55米;尤溪干流航道(西滨至尤溪口)代表船型长75米。
四、相关说明
1.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沙溪干流、尤溪干流的桥区水域划定。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其他跨航道桥梁桥区水域划定。
2.桥区水域范围根据航道等级调整、通行船舶(船队)变化、通航环境变化、有关法律法规等新要求实行动态调整,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航道管理机构、航道养护机构、海事管理机构及桥梁建设或管理单位确定并公布。
3.原2022年《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沙溪干流航道(明光桥至沙溪口)桥区水域的通告》作废。
附件:三明辖区跨内河主要航道部分桥梁桥区水域划定范围表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402020001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