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交〔2025〕2号)文件要求,现将三明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第四批)补贴资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如有异议,可反馈至市交通运输局科室电话:8226961。
附件:三明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第四批)补贴资金情况表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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