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内河船舶船员信息采集补录的公告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5-10-24 08:21

  根据《福建省地方海事发展中心关于做好内河船舶船员信息采集补录摸底的函》(闽地海海事函〔2025〕65号)的要求,完善全省内河船舶从业人员信息库,提高船员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确保2026年船员电子证照顺利实施,现在辖区内开展内河船舶船员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集范围 

  持有我市海事机构颁发的内河船舶船员相关证照且未登记到全国海事协同信息管理平台船员管理系统的船员。 

  2023年1月份以来签发的船员相关证照无需登记采集。 

  二、采集材料 

  船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地方海事部门签发的内河船员适任证书、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基本安全培训证书,船员服务簿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至各县(市、区)地方海事部门进行登记。 

  三、采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5日 

  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0598-8292838进行咨询。本轮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原则上对旧版纸质证书不再进行信息采集工作。 

    

  附件:采集信息单位联系表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23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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