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交〔2025〕3号)文件要求,我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已完成2025年度三明市第一批共46套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补贴资金的初审和复核工作,该批次46套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可申请更新补贴资金193.2万元,现依据申报审核程序,将相关申报数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6日至6月13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反馈至市交通运输局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城市客运科,联系电话:8292336。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402020001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