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交〔2025〕3号)文件要求,我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已完成2025年度三明市第一批共30辆新能源公交车更新补贴资金的初审和复核工作,该批次30辆新能源公交车可申请更新补贴资金305万元,现依据申报审核程序,将相关申报数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4日至6月11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反馈至市交通运输局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城市客运科,联系电话:8292336。
附件1:三明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与动力电池更换汇总表.xlsx
附件2:三明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明细表.xlsx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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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402020001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