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交〔2024〕8号)文件要求,现将三明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第二批)补贴资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反馈至市交通运输电话:8226961。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三明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第二批)补贴资金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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