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水路运输市场秩序,强化水路运输市场管理,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五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我局决定对期满未申请延续、不适用本规定的水路运输经营者依法办理《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经核查,涉及以下3家单位,请你单位在2023年11月24日前主动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请注销,逾期未办理,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其《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序号 |
单位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经营范围 |
证件有效期 |
1 |
沙县淘金山旅游有限公司 |
明水K06001 |
旅客运输:沙县城关水域 |
自2018年04月23日至2023年04月22日 |
2 |
福建泰宁旅游有限公司竹筏分公司 |
明水K08011 |
旅客运输:上清溪景区竹筏漂流 |
自2017年12月27日至2022年04月30日 |
3 |
泰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明水K08014 |
旅客运输:九龙潭景区竹筏漂流及12客位以下船舶运输 |
自2019年04月29日至2024年04月28日 |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