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批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及电子抓拍区域
序号 |
行政区划 |
站点 名称 |
路线 编号 |
位置桩号 |
方向 |
车道数 |
配属卸载点名称 |
1 |
尤溪县 |
尤溪草洋峡 |
S308 |
K297+050 |
双向 |
2 |
上行交通执法大队 |
下行草洋峡卸载点 |
|||||||
2 |
建宁县 |
建宁店上排 |
S221 |
K10+870 |
双向 |
2 |
上行K12+030 |
下行孙龙物流停车场 |
|||||||
3 |
泰宁县 |
泰宁三里亭 |
S219 |
K67+713 |
双向 |
2 |
南禅停车场 |
4 |
将乐县 |
将乐洋布 |
K520+250 |
双向 |
2 |
洋布卸载点 |
|
5 |
清流县 |
清流沙芜 |
G356 |
K375+847 |
双向 |
2 |
上行沙芜铁石 |
下行沙芜灌尾 |
二、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职责、依据
(一)经公路车辆动态称重检测系统检测和电子抓拍系统记录并经审核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处罚。
(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故意遮挡号牌、故意污损号牌、伪造变造号牌、套用其它机动车号牌、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擅自改装、未系安全带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处罚。
三、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处罚机关及地址
(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
尤溪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尤溪县西城镇城西大道 33号, 电话:0598-6313373
建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建宁县濉溪镇下坊街5号, 电话:0598-3980057
泰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泰宁县杉城镇台前路6号, 电话:0598-7832358
将乐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将乐县水南镇滨河南路242-3号, 电话:0598-2265089
清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256号交通大楼5楼, 电话:0598-5322236
(二)公安交警管理部门
尤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46号,电话:0598-6330267
建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建宁县濉溪镇荷花西路3号,电话:0598-3985186
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泰宁县杉城镇金湖东路55号,电话:0598-7868956
将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乐县水南镇龙井路19号,电话:0598-2336269
清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清流县碧林北路201号,电话:0598-5312522
特此通告。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三明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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