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试点县考核方案的通知》(闽交运〔2023〕9号)文件要求,我市全力推动农村客货邮在机制、设施、要素、信息等方面融合发展,合力畅通群众出行、货运物流、邮政快递服务“第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构建起集约化、可持续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输服务体系。2023年,在建宁县、宁化县、将乐县、永安市、明溪县、泰宁县等6个县(市)开展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试点工作,具备试点县申报条件,现将建宁县等6个县(市)拟呈报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试点县。
妥否,请予支持为盼。
附件:1. 建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申报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试点县的请示
2. 宁化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申报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试点县的请示
3. 将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申报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试点县的请示
4. 明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申报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试点县的请示
5.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申报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试点县的请示
6. 泰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申报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试点县的请示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三明市邮政管理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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