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3-09-04 17:49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923日至1030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328日,市委巡察三组向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安排部署。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反思、照单全收,突出问题导向,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4次专题会议推进整改工作,及时研究制定《中共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按照清单化、无漏项要求,制定整改工作台账,对反馈问题逐一定责、定人、定事、定时,每周滚动更新整改进展情况,实行专人负责、对账销号。414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42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深入查摆剖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全面到位、务求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分别5668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汇报,推动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确保按照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有序推进。班子其他成员步调一致扛起整改责任,督进度、抓落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履行好“直接责任”,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动问题逐项对账销号,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标本兼治,提高整改实效局党组坚持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两手抓、两促进”,做到边整改、边总结、边建制、边巩固,把巡察整改融入交通运输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干部队伍建设。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整改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及时建立健全《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三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会议工作规则《三明市交通运输局非市管干部职级晋升原则》等制度机制28项,扎实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促进干部队伍作风转变,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

1)学习系统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交通运输工作实践。202315月,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安全生产、巡察整改、主题教育等方面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个。二是提高理论学习针对性。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局党组分别于417日、523日、68日开展集中学习,56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系列重要论述”主题进行了交流研讨三是健全完善学习机制。修订《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中心组学习各项要求,完善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和具体要求,确保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2)学用结合不紧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联系实际学”。417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学习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开展专题交流研讨。二是研究落实举措。结合三明交通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  推进三明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举措,做好“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后半篇”文章。    

3)以新发展理念统领全市交通运输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整改情况:注重以新发展理念统领全市交通运输工作高质量发展,2022年度我市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绩效管理考评中名列4名,并持续抓好2023年度绩效管理工作。一是狠抓工作落实。按照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和市委“抓重大项目,促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紧盯全年目标,强化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加大向上争取政策、资金、项目力度,抓牢安全监管,深化行业特色品牌创建,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超序时进度,客货周转量指标稳步提升,重点交通项目建设有新进展,“两客一危一货”安全监管有新作为。二是坚持创新发展。深化“微改造”、“福路贷”创新推广,老区政策、上级补助、沪明合作等政策争取有新突破,“三沙永”交通融合发展取得新成果。三是加强责任落实。对照省厅年度绩效考评方案(征求意见稿),结合实际,起草局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人,提出具体措施,确保今年省厅绩效考评排名靠前。将省厅绩效管理考评工作业绩纳入局绩效考评,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2.构建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有短板。

1路网布局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增加高速公路南北“纵向”通道。加快推进国高网潮南高速前期工作,谋划新增尤溪吉木至西城高速公路。截至目前,潮南高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完成省内审查,待省交通运输厅出具意见后上报交通运输部申请工可代部审查;勘察、设计工作有序开展,初测初勘1:2000地形图纸上定线已完成;411日市政府与省高速集团签订潮南高速公路项目省市合作投资协议;526日闽赣两省交通运输厅在江西签订G1535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闽赣省界点接线协议,项目路线方案基本明确,前期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尤溪吉木至西城高速公路于20233月纳入福建省高速公路网规划。此外,顺昌经将乐至连城高速公路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已报送省政府增列福建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省政府常务会已研究通过,规划高速公路将达到“四纵三横”。二是加快推进公路建设,提高路网密度。截至目前,我市公路面积密度69.74公里/百平方公里,较2021年底提高1.48公里/百平方公里。三是加快推进乡镇便捷通高速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列入《福建省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2 年)》的10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

2)国省道公路等级和质量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建设。提高普通国省道二级及以上比例,减少“断头路”里程。截至目前,全市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二级及以上比例为71.03%,较2021年底提高2.83个百分点;断头路里程43.415公里,较2021年底减少5.51公里。二是加大路面预防性养护投入。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公路养护补助经费的通知》,按养护里程在小修养护经费中列支路面预防性养护支出,并逐步开工实施,目前已完成预防性养护105公里。三是积极谋划路面改造工程。2023年计划实施路面改造加铺里程24.9公里其中,S219线泰宁路面改造共7.252公里已完成;G534线明溪路面改造5.205公里已进场施工,完成进度28%;另共计12.43公里路面改造已提办完成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对G534线中次差路段进行路面加铺改造,项目已上报“十四五”项目库调整计划,目前正在组织施工图设计。四是加强督导。将各公路分中心管养路段路面PQI指标纳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考核指标,加强对路面养护的监督指导,通过前期路面预防性养护、修复养护、路面改造项目的实施,目前全市路况水平提升工作已初见成效。

3“四好农村路”建设不平衡。

①国、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仅3个,在全省设区市中排名倒数第3位。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指导泰宁县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积极支持剩余8个县抓紧软、硬件指标的完善工作,分批次推进国、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目前,泰宁县已完成“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材料上报工作,待现场核验;625会同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向省交通运输厅行文,计划2023年将宁化、明溪两县争创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目前相关佐证材料已基本完善,待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核。二是持续巩固建制村通客车成果。持续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客货邮融合发展。目前建宁县已积极推动申报交通强国试点和全省客货邮融合试点;今年新增3条公交化运营农村线路,分别为将乐-万全乡(国有化改造)、大田-上京工业园区及大田-梅山(纵五线)。三是强化农村公路建设管理。配合省质安中心完成第一、二季度农路抽检工作,完成第一季度在建项目信用数据采集暨质量安全指导服务,目前正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反馈,并结合农村公路路网调整规划部署“四好农村路”创建,开展相关指导服务,提升技术人员业务和管理水平。四是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起草《三明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目前已完成初稿编制,待省厅正式印发《福建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后再结合完善。

②推进市政府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9-2021)不力,至今“五大工程”仍有2项未完成。

整改情况:多措并举,全力完成剩余通村窄路面拓改工程、受损农村公路的修复整治工程任务。一是强化项目实施。针对通村窄路面拓改工程实施任务,市级安排专项补助资金,鼓励县级对通村窄路面实施错车道工程2100公里,加上已实施窄路面拓改1272公里,截至目前,已超额完成通村窄路面拓改工程2287公里的任务目标。二是强化协调解决。针对受损农村公路修复整治工程资金问题,莆炎高速施工造成尤溪段公路损毁、赔偿资金未明确问题,已报请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莆炎公司增加资金用于受损公路修复整治工作,目前受毁道路修复已全面实施。

4)内河航运发展停滞不前。

整改情况:一是开通闽江沙溪口至沙县明光桥航道。闽江沙溪口至三明台江航道整治工程(第一标段)已于20229月交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沙溪口至沙县明光桥段已具备通航500吨级船舶条件。做好沙县境内航道、船闸的移交管养工作,保障船舶航行安全。二是加快“十三五”在建水运项目建设进度,促进内河航运发展。加快沙县港区青州作业区1号-3号泊位工程建设,实行蹲点服务工作方式指导工程进度及质量安全,确保今年内实现开港目标,满足腹地货物水上吞吐运输的需要。三是加快推进“十四五”水运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按计划动工建设,实现内河航运振兴。425日,闽江尤溪口至尤溪雍口桥航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审查;尤溪西滨作业区项目已完成工可报告并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待审;泰宁大金湖航道已完成工可报告的评审,已出具行业审查意见;完成三明港总体规划(合订稿)编制。

3.推动物流运输业发展缓慢。

1物流基础支撑有限。

①区域性物流枢纽场站数量少,综合物流服务功能缺失,难以形成产业支撑。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提升8个物流园区运营功能。在全面调研基础上,积极指导属地运输管理部门做好园区服务工作,推动落实促进交通物流业加快发展措施,引导货运物流企业入驻园区运营。目前8个园区均有运营,共入驻货运物流企业393家。二是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永安闽中公铁联运物流基地正在进行铁路专用线建设,已完成年计划50%;建宁(闽赣)省际交通运输产业园正在进行铁路专用线牵引段建设及推进海关监管场所建设,已完成年计划52.5%。

2018年以来,我市公路客货换算周转量占全省比重逐年下降,2021年排在全省末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绩效考核。制定印发《三明市道路货物运输量考评办法》,量化考评指标,推动和督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客货换算周转量指标提升。二是加大规上企业培育。2022新增规模以上运输企业16家。2023以来,已指导培育4家运输企业,其中:大田2家,建宁1家,将乐1家达到规上车辆数要求(50辆),年底前将上报交通运输部入规。三是提升货车运力规模。新增更新货车506辆、吨位11024吨。202315月,三明市客货换算周转量完成33.76亿吨公里,同比上升8.9%,增幅位居全省第3位。                                 

2)运输组织方式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动全市多式联运发展。526日,印发《三明市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方案》,202315月,全市公路货运量占全社会货物运输比重已降至92.6%。二是推动清流日用品通过公路+水运的多式联运方式,加快产品外运销售,实现我市多式联运一单制零的突破。三是根据省上确定今年118日青州开港目标,制定青州作业区项目倒排工期计划。与沙县区政府进行初步沟通协调,跟进沙县境内航道、船闸的移交管养及通航前各项准备工作;制定三明市内河水运工程项目蹲点服务工作计划,深入青州作业区现场蹲点服务指导工程进度及质量安全,落实建设进度计划及安全保障措施,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项目建设进度滞后问题有明显改善。

3龙头企业培育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三明市进一步促进交通物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的优化调整方案上报市政府批准,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和鼓励企业按政策要求做大做强,推动我市交通物流业发展。二是指导培育运输企业4家,其中:大田2家,建宁1家,将乐1家达到规上车辆数要求(50辆),年底前将上报交通运输部入规。三是积极组织本地货运企业对接三钢物流公司,参与竞标三钢货物公路运输业务。目前,为三钢提供运输服务的本地运输企业达到68家。202315月,我市本地货运企业参与三钢货物运输占比达64.86%。                         

4.行业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1重点项目安全质量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根据分级管理原则,莆炎高速公路三明段项目安全质量监管由省交通质安中心负责,目前项目已完工。积极对接市交发集团,督促莆炎公司,对相关通报、挂牌督办等发现的安全质量问题完成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开展重点项目安全质量监管:一是加强普通公路项目安全质量管理。4月中下旬已开展普通公路第一季度质量安全指导服务工作,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要求落实整改;511日召开2023年度滞后交通项目推进会,通报部分滞后项目的进度、履约、质量、安全等问题,共同商议并提出解决措施和推进方案。二是积极配合省上强化安全质量监管。协助省质安中心完成一、二季度农村公路抽检情况,督促将乐县、三元区、明溪县、泰宁县、大田县加快整改落实。三是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安全质量督导。强化重点项目安全质量督导,以季度综合督查为主,日常检查、差别化督查为辅,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要点,抓好特殊时期、极端天气及重要节假日前后等安全质量指导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安全质量管理推进有序。四是开展国省干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202341721日,开展国省干线第一季度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督导和差别化督查。15对在建项目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开展8起行政处罚,对3家单位和5名现场人员进行处罚。

2)运输市场监管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三明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考核方案》,于62日印发实施。二是开展“日研判、月评价”工作。每个工作日将重点营运车辆上线率、疑似超速报警等数据下发各县(市、区)排查;每月对卫星定位营运商平台数据情况进行评价,根据月度评价结果,卫星定位营运商厦门卫星定位公司和厦门锐迅公司月度综合排名位列倒数两名,暂缓变更营运车辆营运商申请1个月。三是加强问题处置和执法,及时跟踪处理疑似违法违规线索。加强路面执法力度,开展交叉执法、错时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202315月,全市交通执法系统共查处涉及动态监控违法违规案件22件。20231月排名全省第8位,20232月排名全省第5位,20233月排名全省第4位,2023年第一季度指标位居全省中游水平。

3)交通运输新业态监管被动。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统筹用好行政约谈、通报警示等监管手段,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网约车合规化水平;指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审批程序,为符合条件的平台公司、车辆和人员办理许可提供便利。202315月,约谈出租汽车、网约车平台6次;全市新增办理网约车从业资格证323人、新增办理网约车运输证145辆。二是开展网约车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各县(市、区)交通执法部门加大对非法网约车的打击力度,督促企业规范经营。15月,全市交通执法系统共查处网约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77件,其中无证网约车案件57件;全市网约车订单“双合规率”达85%,位居全省第4位。

4)疫情防控出现疲态。

整改情况:一是精准抓好疫情防控。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对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持续抓紧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在全市交通场站、公共交通工具上引导公众遵守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坚持戴口罩、常通风、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二是制定出台应急预案。制定出台我市交通部门应对第二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目前防控形势平稳。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有偏差。

1)履“一岗双责”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党组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将局班子成员就分管部门、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纳入责任清单。20235月,局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5条,已全部整改。二是严格落实“八个纳入”工作要求。加强材料审核把关,切实将意识形态纳入个人述责述廉报告、支部书记述职报告,纳入科级干部选拔考核内容。2023年初,召开的述责述廉会议、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会议,已将意识形态纳入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202211月以来,在提拔、转任重要领导岗位的15名干部考察时,已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个别谈话和干部考察材料中。

2)阵地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阵地管理。每季度对公共宣传载体进行全覆盖自查,加强单位门户网站运行与信息发布管理,全面排查网站各栏目、各专题专栏信息发布情况,确保及时更新。15月,门户网站累计发布信息67条,各栏目均有更新。针对存在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2人次。二是加强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三审制”,履行审批备案手续,确保各类活动可管可控。三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修订《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立门户网站专题专栏内容保障机制,对所有专题专栏进行梳理,每个专栏由专人负责,实行部门承诺、局办督促机制。截至目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专栏、“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专题专栏下的“领导信息”内容及“信息公开”栏目的“规划计划”子栏目已更新。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四风”问题仍然存在。式主义、官僚主义纠而不止。

1“文山会海”问题依然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控制文件印发总数(含红头、白头文件),年初制定各部门发文计划,并在每季度进行统计监测预警,确保总数下降。202315月总发文359份,较上一年同比下降17%。二是严格控制“白头”文件,对所有白头文件,由局办公室进行把关,对可发可不发的坚决不发;对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能达到文件效果的,坚决不发;对确需要发的,由局办理单统一以局办公室文号发布,严格控制数量,确保明显下降。15月,白头文件发文149份,较上一年同比下降25.5%。

2微信工作群泛滥。

整改情况:一是排查清理。认真梳理本单位建立的各种微信工作群,对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建立的功能重复、成员重合的微信群进行清理、整合,微信群总量从25个压减至13个。二是建章立制。制定出台《局机关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建群审批制度,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本单位微信工作群的应用,提高工作效率。

3执法检查“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结合年初制定的《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对辖区企业进行抽查,在保证原抽查企业数的情况下,减少抽查频次,避免重复检查。由2022年度每月开展一次,调整为一季度开展一次。二是开展重点执法检查。结合省、市《通报》,对问题企业进行重点执法检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企业限期整改相关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予以处罚,提升规范执法水平。15月,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924人次,检查企业209家次,检查车船6451辆/艘次,共立案查处224件,其中对运输业户进行处罚155家次,占支队全年立案数74.2%。三是提升执法效能。加强交通执法、运输中心与公安交警等部门业务联动协作,强化对企业源头多方位、全面性监管。

4)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

整改情况:一是系统全面摸排。对交通系统各单位食堂、办公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坚决的立行整改,将奢靡之风、享乐之风扼杀在萌芽阶段。2023420日,对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202211月以来食堂采购事项进行指导服务,未发现奢靡之风、享乐之风问题。二是强化追责问责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诫勉1人、批评教育7人,3名相关人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对市公路路面养护中心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经办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4人次。三是强化政策学习。522日,组织公路系统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明财资〔20222号)精神,严格执行规定,并遵循实用、节约原则,修缮场所,购置单位通用设备和办公家具。四是坚持依规接待。持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把关接待范围与标准,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确保公务接待规范有序。20234月份,对202211月以来局机关公务接待情况进行自查,同时对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指导服务,均未发现超标准接待等情况。

2.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强,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

1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久拖不决。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跟踪督办问效。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过程沟通,全力解决诉求,争取获得满意评价。健全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机制,出台《三明市交通运输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机制》。15月,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8件已全部完成,并获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答复。二是针对“规划建设将乐白莲镇至三元陈大镇公路”的提案,加快将乐白莲镇至三元陈大镇公路建设,2023年一季度已完成剩余明溪经沙县至三元陈大镇公路项目(共5.34公里)建设,实现将乐白莲镇至三元陈大镇公路全线贯通。针对“路网规划不合理”的问题规划建设三永快速通道,加快推进三沙快速通道二期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市路网。三永快速通道已完成规划方案编制,20232月与三元区、永安市就路线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目前正在开展工可编制工作;三沙快速通道二期(A6标段)正全力推进桥梁、隧道施工。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宣贯,要求运输企业合法装载,规范经营。积极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开展治超行动,充分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全面开展非现场治超工作,实现精准有效打击超限运输违法行为。15月,市区交通执法部门共查处161辆次超限运输车辆,其中,交通执法部门办理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案件86件;与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移交交警部门办理超载案件75件。

2)拖欠工程款。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拖欠工程款”专项排查。全面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已完成和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了“拖欠工程款”情况的专项排查,经排查,其他项目无此类问题。二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制定完善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养护工程施工班组抽选制度《政府采购(大宗物品)管理制度《养护工程县级施工班组库考核办法《县级施工班组库管理办法》等5个工程管理相关制度,严格按制度做好项目实施。三是结清拖欠工程款。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419施工班组开具项目税票并与其结清了工程款项(已出具工程款结清证明)。

3)收费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摸排。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开展了国省干线公路平面交叉道口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市辖区公路平交道口进行调查登记,并重新规范勘测确定面积,签订管理协议,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对平交道口占用费进行征收。截至目前,131处平交道口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为100%。二加强政策法规学习。组织路产人员学习《福建省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提高法律意识,增强业务能力。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610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各分中心路产骨干人员,通过现场观摩学习、经验交流、专题培训等形式,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和专题培训,全面提高路产人员综合素质,确保依法依规征收相关费用。                                                                                               

3.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坚决。

1)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物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学习。519日、522日,通过组织系统培训、下发文件,组织相关经办人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经办人员对政策规定的理解和把握,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二是退缴超范围发放资金。超范围发放考务费、向后勤人员发放“一线职工防暑降温用品”费用和党日活动购买衬衫费用已全部清退。三是严格落实财经制度。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和财务报销制度,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标准、发放类别,严格发放审批程序,把好审核关口;严格履行报销结算程序,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财务报销程序,严格落实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和财务人员核对、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的报账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坚决不予报销结算。加强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三明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按照开支范围和标准开展党建活动。

2)公务接待管控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公务接待费用分析预警机制。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每季度对中心机关及下属各单位的公务接待费用进行分析研判,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第一季度公务接待费用均在正常范围内。二是组织学习政策文件精神。522日召开集中学习视频会,组织公路系统相关人员学习《三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及上级有关公务接待的文件精神。三是系统全面摸排。制定公务接待排查方案,519日,对公路系统各单位开展全面排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坚决的立行整改。四是建章立制。制定《三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市公路系统公务接待工作。五是开展提醒谈话。526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对下属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集体提醒谈话14人次。67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对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3)执行差旅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清退违规发放补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收回违规报销的疗休养往返日差旅补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重新梳理、核实账目,对报销的市区远郊乡镇下乡伙食补助费进行自查,清退63人超范围发放的差旅费(20159月至20199月)。529日,市交通运输局对相关责任进行提醒谈话2人次;54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2人次,1人作出深刻书面检查;511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对相关经办人、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3人次。二是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出差事项事前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切实履行审批职责;强化对出差事项的事后审核,财务人员做好审核把关,严格按照一单一事项的要求,对符合审批手续的出差事项予以办理报销。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完善《三明市交通运输局财务支出审批手续和管理制度》,已制定交通系统财务业务培训计划,拟于下半年举办局属二级单位财务管理培训会

4.资金管理不严、资产监管不力。

1)大量资金闲置被收缴。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分配被收缴闲置资金,推动项目建设。积极向省交通运输厅和市财政申请上缴的闲置资金,上缴闲置资金已被重新分配安排统筹用于我市交通建设项目。二是建立健全制度。举一反三,加强和规范市级交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细化市级交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三明市市级交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结合交通质量安全服务工作,对县级交通、公路部门项目和资金管理开展常态化指导服务,防止县级交通、公路部门资金沉淀。

2)大额资金划转、提现未审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内控制度学习。519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全系统人员集中学习,解读内控相关文件并要求所属各单位参照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流程设置提现审批流程。二是全面梳理有关划转、提现资金的使用情况。经自查,划转资金分别用于拨付下属单位经费开支、支付离退休过节费及在职职工日常工资薪金、年终奖等;提现资金用于支付2020年1月日常零星报销。三是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加强行政经费支出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资金管理规定,明确资金用途,明晰会计科目,规范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四是落实账务清理核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将对团活动经费支出纳入行政账,统一核算管理,并对团委账户历年收支台账及相关附件进行复核;市公路设施维护中心(现已并入市公路应急保障中心)认真梳理往来账,积极与交发集团沟通,加强催收,稳妥解决企业转制遗留问题(三明昌盛公路工程公司已于2018年并入三明交发集团)。54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对时任分管财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对时任中心财务科负责人、会计人员、出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3人作出深刻书面检查;67日,局党组对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要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加强大额资金划转管理,制定印发“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把资金存放纳入单位的重大决策事项,集体研究决定,规范内部控制;加强资金提现管理,严格落实事前审批,完善经济活动业务流程,增设了提现金审批流程,并设置了提现额度的审批权限,出纳严格落实事前审批,保证资金安全。           3)固定资产处置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机械设备报废程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组织所属各单位集中学习《三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资产管理制度》,明确报废程序要求。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对中心所属各单位机械设备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已批准报废的机械设备均做到及时处置并进行财务销账,未发现类似问题。

5.项目招标领域问题突出,风险隐患较大。

1)未经公开招标,指定企业承建项目。

整改情况:全面梳理养护工程项目,确保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文件要求。二是举办专题培训。56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组织所属各单位分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以及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福建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并要求在养护工程中认真执行。三是针对养护工程业主自建的特点,对公路养护工程自建自管模式和应急养护工程的相关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修订《三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养护工程管理办法》,所属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养护工程所用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劳务公司抽选、地材招标采购等制度机制,规范运作养护工程管理,促进养护工程程序不减、时限压缩、造价不增、质量可控实施。

2)拆分项目或重编预算,规避招标。

整改情况:修订养护工程管理制度。修订《三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养护工程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养护工程招标,严禁违规拆分项目规避招标。二是完善养护工程计划下达审核制度。对容易产生重大安全隐患后果的项目(如危桥加固改造类等),严格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及其养护工程分类细目规定,规范判定应急实施审批流程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组织所属各单位分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严格按审定下达的建安费用清单,依照《定额》编制招标控制价。

3)违规转包工程项目。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项目管理。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修订了《施工班组库管理办法》,明确了具备劳务资质的企业才能进入施工班组库。二是加强政策规定学习。组织集中学习了《三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养护工程施工劳务班组管理办法》和《三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养护工程信用考核办法》,要求中心所属各单位规范养护工程劳务发包,严格禁止将养护工程转包给自然人,或将劳务分包给自然人。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在支付劳务班组及其它费用时均做到了“见票付款”。完善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批流程。修订《三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改进工程价款支付管理及会计核算办法》,明确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的具体要求,杜绝发生以白条入账的现象。五是修订制度规定。完善《三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养护工程施工劳务企业市级库管理办法》和县级库指导意见。目前施工劳务班组已由原来的自然人转换成施工劳务企业法人。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到位。

1)党组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班子凝聚力。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坚持多沟通,做到思想常沟通、意见常交换、工作多配合,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营造团结和谐、真抓实干、凝心聚力的良好氛围。二是聚焦问题开展专项整顿。督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对三元分中心主任进行提醒谈话,三元分中心成立专项整改领导小组,细化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到具体领导和具体股室,逐项开展整改。525日,派员参加三元公路分中心整改落实专题组织生活会,听取整改情况汇报。

2)开拓进取意识不足。主动谋划工作不够,缺乏“跳出交通看交通”的站位。

①我市对接长三角、粤港澳的便捷高速公路联系通道尚未形成;列入省“十四五”规划盘子情况不尽人意。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我市南北向高速通道,加快推进国高网潮南高速前期工作,谋划新增尤溪吉木至西城高速公路,进一步便捷我市通达长三角、粤港澳。截至目前,潮南高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完成省内审查,待省交通运输厅出具意见后上报交通运输部申请工可代部审查;勘察、设计工作有序开展,初测初勘1:2000地形图纸上定线已完成;411日市政府与省高速集团签订潮南高速公路项目省市合作投资协议;526日闽赣两省交通运输厅在江西签订G1535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闽赣省界点接线协议,项目路线方案基本明确,前期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尤溪吉木至西城高速公路于20233月纳入福建省高速公路网规划。此外,顺昌经将乐至连城高速公路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已报送省政府增列福建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省政府常务会已研究通过。二是积极争取G205三元荆东至永安霞岭段等一批项目纳入省“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盘子,根据省交通运输厅61日印发的《福建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规划中期评估与调整报告(征求意见稿)》,我市申请新增的项目均已被采纳。同时,积极争取我市7个项目(约100公里)调增纳入福建省乡镇便捷通高速项目库。目前省政府常务会已研究通过福建省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实施方案》,我市申请新增的7个项目均已纳入。

②交通融资体制和综合执法改革、交通与文旅融合发展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针对交通投融资体制工作。一是全力推广“福路贷”模式,2月份组织召开“福路贷”现场推进会,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实地学习观摩。目前正在将乐、泰宁等县农村公路项目中推广运用该模式。将乐县已明确贷款主体、担保主体,泰宁县金湖大道综合提升工程正由农业银行对工可文本进行调整。二是积极完善“福路贷”模式,省交通运输厅拟安排专项资金,对“福路贷”融资模式给予奖励支持。同时,省厅将会同省农发行印发“福路贷”口袋书,在全省推广“福路贷”,并优化简化手续。

针对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加强机构编制和职责任务研究,认真梳理综合执法改革遇到的瓶颈及存在困难,加强与市委编办沟通协调,加快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并明确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单位性质、人员身份、人员补充等问题。

针对交通与文旅融合发展工作。一是以项目带动交旅融合。以既有公路、水运项目为基础,结合特色景观风貌和旅游资源,通过开发水上交通、新改建旅游公路,完善沿线驿站、观景台、自行车道、步道等设施,打造覆盖 A 级景区、省级乡村旅游休闲集镇和特色村的旅游交通网络,带动旅游产业连片开发,实现交旅融合发展。重点打造了泰宁县县道X758城关至上青公路、建宁县环金饶山旅游示范公路。二是打造公路交旅融合标杆项目,垄东停车区改扩建项目已完成征地拆迁,路基土石方完成84%。三沙生态大道完成林地报批,完成路基清表6公里。同时指导各县(市、区)积极推进全域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等项目建设,促进交旅融合。三是打造水路旅游精品航线,已完成三明港总体规划调整报告(三明台江至永安西门段)编制工作。泰宁大金湖航道、闽江尤溪口至尤溪雍口桥航道工程两个项目已完成工可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前期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尤溪西滨作业区工可报告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待审,为水运与文旅融合发展打下基础。

3)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三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会议工作规则》,对议事范围和议事清单进行修订完善,明确了由党组讨论和研究决定的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17项议事范围。二是加强审核把关。加强党组会、局务会议题会前审核把关工作,加强衔接,严格区分党组会、局务会议事范围,杜绝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现象。202315月,共召开党组会议14次、局务会6次,未将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党组会研究事项列入局务会议题。

2.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干部队伍结构不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面向科级及以下领导干部开展了专题调研,找准问题,提出对策措施。统筹全市交通系统干部资源,加大干部提拔和交流使用力度,注重选配优秀年轻干部,202211月以来干部调整后,50岁以上科级干部占比下降至31.7%,局机关40岁以下科级干部占比40%,干部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二是积极协调推动执法工作人员缺编问题。根据《中共福建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反馈三明市行政执法队伍人员配备相关问题的函》,结合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现状,向市委编办提交了《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三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招考补充人员的意见》,待批复后,组织招考补充人员工作。

2)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再次开展自查自纠,全部重新签订承诺书;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13名新录用干部全部完成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对15名涉事人员依情节不同采取提醒谈话、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确保全覆盖;督促14人完成退股或企业注销手续,人解除聘用合同,确保无遗漏。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三明市交通运输局排查和整顿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工作办法》和《三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排查监督制度(试行)》,建立违规经商办企业日常排查和长效排查机制。

3)关心关爱干部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选人用人工作谋划。坚持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推进干部选任工作,把愿干事、真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202211月以来(含目前已启动的批次干部人事调整,下同),共提拔干部31名,转任重要领导岗位3名,晋升职级11人。其中,空缺时间较长的政策法规科,已根据专业结构和干部综合表现,1具有法学专业的参公副科级干部交流到科室任副科长制定关于加快科级干部培养使用的意见》,下步将综合干部履职表现,有计划分步骤改善局机关科长空缺问题。二是加强干部培养。调配优秀年轻干部到重要岗位锻炼,积极开展干部交流,科级干部在局属相关单位、部门间的交流使用取得突破。选派1名干部驻村任第一书记,1名干部到市政府办跟班学习,局属单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局机关跟岗学习。三是完善制度措施。建立健全《三明市交通运输局非市管干部职级晋升原则》和《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争先创优的意见》,进一步提振干部精气神,激发干部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积极性。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1)党组示范带动作用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党建考核制度。明确考核内容、考核形式、考核结果运用等,不断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二是重新刻制党组印章。已按照规范的印章规格、式样重新刻制党组印章,现已正式启用,并认真做好局党组印章的使用和管理。三是严肃学习纪律。修订《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针对“研讨材料‘搬运’网络文章”的问题,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2人次,有关同志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检视剖析材料中进行了自我批评。四是相互批评实事求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通过谈心进行充分沟通,会上严肃相互批评,真点问题、点真问题,会上提出互相批评意见36条,避免出现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的情况。

2)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制度。落实《基层党支部工作指南》,修订《党支部工作制度》,经常性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基层党组织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二是严肃组织生活程序。细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操作规程》,制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填写参考样本,规范各支部会议记录。年初召开交通运输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暨党支部“达标创星”测评会,对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情况及党支部“达标创星”情况进行现场测评,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三强化督促检查。对局属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记录等进行督查指导,指出存在问题10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对直属各支部第一季度落实“三会一课”情况开展督查指导工作,对未按规范开展组织生活的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提醒谈话4人次。

3)发展党员程序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审核把关。加强局直属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程序的审核把关,对近年来发展党员工作开展自查,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规定的入党程序发展党员。二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61216全覆盖开展党务干部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的业务水平。截至目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已对发展党员程序执行不严的相关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2人次。

4.选人用人工作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学习。417日,局党组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局党组书记对干部选任工作有关事项作强调;编制《干部选任工作手册》,规范干部选任工作。二是规范干部选任工作。202211月以来,局党组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细致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工作。在涉及干部调配讨论事项,局党组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三是加强干部交流和培养使用。对超过10年未轮岗交流的14科级干部予以调整或交流。加强科级干部培养,做好局机关干部选任工作逐步解决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空缺问题四是规范机关跟岗学习。完善局机关跟岗学习规定,明确跟岗学习选送条件、时限和管理要求,严格审批、规范管理。

5.落实“两个责任”不够严实。

1)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年度任务安排。58日,制定印发《中共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表》,明确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16项,并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落实二是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开展对分管科室相关干部廉政提醒谈话。三是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五一”节前,在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再次重申相关规定要求,督促干部职工按规定报备,同时强化节前廉政提醒。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及时更正考核结果,将“合格”等次变更为“不定等次”,并增加基层单位人事入档审核环节,完善人事档案材料审核制度。经核查原市公路后勤保障中心已于2021726日收回多发绩效工资,并于2023629日由整合组建后的市公路应急保障中心收回剩余多发的绩效工资。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2人次市公路应急保障中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2人次。

2)履行监督责任还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三定”方案和岗位职责要求,对各岗位工作人员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完整的风险防控措施。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精神,结合开展四个监督工作,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和监督检查,帮助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三是加强对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梳理和研判。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及时提出办理意见和全面掌握办理情况,切实提高问题线索处置和办理质效。四是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开展警示教育大会,并通报省纪委监委关于酒驾醉驾十四起典型案例,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突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廉政警示教育作用。    

3)落实巡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上一轮巡察发现问题进行全面复盘,经梳理,昌盛公司原招聘的13人中,6人已辞退,7人于20184月划转至市交建集团428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对负责整改工作的责任领导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开展审计“回头看”。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召开全系统审计工作部署专题会议,成立专项整改小组,明确责任任务,定期召开工作推进联席会,研究存在难点问题,推进整改落实。并积极与将乐县交通运输局沟通协调决算审计的相关问题,计划6月底完成工程结算文件及竣工图。目前,责任单位正积极开展现场核对和工程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完善制度。进一步修订《三明市公路养护中心养护企业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三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目前正在办理中。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PQI次差路段占全省45.08%,病害修补率较全省平均值差距大”的整改事项。

整改存在问题提升路况PQI指标是一项公路养护长效工作,路面养护投入资金需求量较大,且随着重载交通量快速增加,路面病害发展速度较快,需持久化、常态化坚持,故一步整改到位难度较大。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每年10月起开展全省国省干线路况PQI检测工作,检测结果于次年年初进行公布,2023年我市路况PQI还未检测。

下步工作措施:加大优良路段路面预防性养护力度,督促各分中心把路面预防性养护工作纳入常态化小修养护工作中,及时处置路面微小病害,确保优良路段稳中有升。加快做好G534线明溪5.205Km路面改造工程施工进度,积极配合尤溪县政府向上争取资金对G534线尤溪中次差路段进行路面加铺改造,有效提升2023年全市路况检测PQI数值。建立健全预防性养护、修复养护、路面改造相结合的路况提升模式,积极推行裂缝修补、错台处置、薄层罩面等路面精细化养护,促进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值不断提升。积极向上级争取车购税、二级还贷等补助资金,加强与地方政府协商洽谈,争取地方配套资金落地。逐步谋划对其他次差路段进行路面改造施工。全面总结分析每年度省中心路况PQI检查结果,依据检测PQI值、优良路率等数据进行系统详细分析,合理制定路面预防养护、修复养护计划。加强督导,将管养路段路况PQI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对各分中心的考核指标。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将结合“徒步日”活动、半年度、年终检查工作,加强对全市路面养护监督考评,确保路况PQI稳步提升。

拟完成时限:202312月底前

(二)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不平衡”的整改事项。

整改存在问题:“四好农村路”考评指标众多,部分重要的硬件指标较难满足创建要求,加之示范县创建单位需由各县政府牵头组织申报,我市农村公路基础设施普遍较薄弱,需投入大量资金提升改善,推进工作受滞。                                                                                                                                                    

下步工作措施:一是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在2023年完成泰宁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基础上,积极支持剩余8个县抓紧软、硬件指标的完善工作,分批次推进国、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同时结合农村路网规划调整,强化对“四好农村路”创建单位的技术指导服务。二是持续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提升。积极争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加强与省上对接沟通,最大限度地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强化开展农村公路监督抽检,加大业务培训指导力度,提升县级质监人员业务水平,保障农村公路项目质量安全可控。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两个清单”制度,切实开展市级每半年一次的日常养护评估检查并予以通报。深化市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完善《三明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组织实施和养护资金管理使用,切实提升养护管理水平。

拟完成时限:202312月底前

(三)关于“内河航运发展停滞不前”的整改事项。

整改存在问题三明境内可实现沙县明光桥至闽江沙溪口通航,但沙溪口电站坝下引航道通航问题尚未解决,暂时船舶无法通航至福州马尾港。

下步工作措施:一是积极向省上汇报并沟通协调南平境内沙溪口坝下引航道碍航问题抓紧整改,及时进行交工验收,尽早开通沙县至马尾的水上通道,发展我市内河航运业。二是发展船籍港为三明籍的船舶。行政辖区内货运量统计以船籍港为统计口径,积极与外地船运公司沟通,拟在三明成立分公司,发展三明籍船舶。积极引导有实际水路运输需求的本市企业成立船运公司,发展水路运输业,促进三明水路货运量发展。加强水运统计管理。优化辖区内进出码头货物吞吐量统计计算口径已通航的尤溪河水路货运量全部纳入统计范围。

拟完成时限:202312月底前

(四)关于“违规转包工程项目”的整改事项。

整改存在问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已将施工劳务班组由原来的自然人转换成施工劳务企业法人,并已完成施工劳务企业法人资格复核工作,但在对劳务公司施工过程中的考核评价还需要加强。

下步工作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管理。督促桥隧中心加强对劳务公司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农民工工资管理等信用管理考核,切实做好项目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综治维稳工作。二是严格制度落实。严格执行《三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养护工程施工劳务企业市级库管理办法《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等制度机制,督促所属各单位规范养护工程劳务发包,严格禁止将养护工程转包给自然人,或将劳务分包给自然人。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批流程,认真落实《三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改进工程价款支付管理及会计核算办法》,明确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的具体要求,杜绝发生以白条入账的现象。

拟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五)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事项。

整改存在问题市公路设施维护中心应收昌盛公路公司2002年往来款(三明昌盛公司已改制并入三明交发集团),已正式发出催款函送达三明市路桥集团昌盛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对方已盖章回执确认签收。款项仍未收回。

下步工作措施:针对公路系统与交发集团往来的债权债务问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与交发集团沟通,拟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核算,按照市政府2018年第19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并报请相关部门妥善解决企业划转的历史遗留问题,理顺双方债权债务。

拟完成时限202312月底前

(六)关于“落实巡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整改事项。

整改存在问题S304线项目由于时间跨度长,部分人员更换,内业资料不完善,需要对原有资料重新整理归纳收集,完善结算资料。

下步工作措施:一是在原有资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程竣工结算基础性资料,尽快提交结算送审核料。二是加大与将乐县交通运输局、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与将乐县交通运输局协商委托第三方进行决算审核。

拟完成时限:202312月底前

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将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以高质量巡察整改成效推进全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强化问题导向,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措施不软,对未完成整改事项紧抓不放,通过国省干线路况PQI值提升慢、路面养护不及时不到位、项目招标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切实履好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的职责,确保全面整改、条条过硬、见底清零。

(二)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做好集中整改和常态化整改的衔接工作,对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推动问题整改形成常态化。同时,对已整改内容适时组织“回头看”,定期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财务制度执行、项目招标领域等专项治理活动,遏制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强化标本兼治,结合廉政风险点排查,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

(三)持续推进事业发展。将巡察整改同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充分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仅仅围绕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目标,强化系统思维,增强创新意识,结合“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实施,着力破解我市交通运输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推动交通运输在高质量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222670;通讯地址:三明市新市北路198幢(邮编:365000;电子邮箱:smsjtjdb@163.com

 

 

                      中共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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