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换发IC卡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0-01-17 17:20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IC卡道路证件换发工作的通知》(闽交运〔201925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精神,本着“方便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效降低办事成本”原则,不断优化办事效率和提高服务质量,让广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最多只跑一次”,市交通运输局按照省厅、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IC卡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换发工作部署,决定委托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办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IC卡补证、换证和信息变更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部门和范围

  已取得由市级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包括道路客货运输、出租汽车(含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等,在有效期届满后需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应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有效期届满30日内,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提出IC卡换证申请;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污损和信息变更的,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提出IC卡补证和信息变更申请。

  二、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填写《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身份证双面、驾驶证正副本、道路从业资格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三)提供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电子档(相片分辨率为413X590)和照片2张(粘贴在表格上)。

  三、办理流程

  (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在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申请换发,并提交换证所需材料。

  (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遗失、毁损或需要变更信息的,应当填写《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办理补证、变更手续;申请人对申请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将审核合格的材料案每人一份装进档案袋封存,封面写明从业人员姓名和资格证号码。各县对换发证人员按照档案编号要求建立一人一档,按月将《换发证汇总表》电子档(Excel格式)和《换证档案》移交至三明市第二高级技校。

  (四)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对审核合格的人员,现场予以制作IC卡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并按照“交旧领新”的原则及时发放从业资格证。

  四、注意事项

  (一)2020年正值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集中换证年份,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指定熟悉业务的专人负责换发证工作,将换发证有关事项通过电话、手机信息、微信等方式及时通知运输企业以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确保换证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我市已于2019111日起对新培训考试合格学员全部发放IC卡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原有旧版纸质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后,按规定换发IC卡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三)为保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换证档案的完整性,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务必认真落实“交旧领新”原则,收回申请人的从业资格证旧证要连同其他资料一并装入信封,以便统一移交从业资格证档案管理机构。

  (四)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在证件换发过程中,要认真审验旧证的真伪,与系统档案记录相符的方可换证,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与复印件相符”和审核人印章。

  (五)在换证期间旧证丢失的,应先办理补证手续后再按规定换发新证。

  (六)对于申请人在换证过程中没有提供电子档相片的,可用扫描仪扫描相片方式上传。

  (七)换(补)证工本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收费流程、形式暂时维持不变。

  (八)为确保换证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市局将适时派人到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将视情予以通报,并列入绩效考核内容。

  (九)本通知自202021日起执行。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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