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道路客运业务需要,我局拟印制一批《道路客运标志牌(纸质)》,现采购印制服务,欢迎国内合格印刷公司对该服务进行公开征询密封报价。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印刷资质,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技术和服务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我局要求对《道路客运标志牌(纸质)》进行封面设计、排版、印刷、校对、装订、邮寄等。
(一)印刷要求
1.尺寸:480mm×220mm。
2.材质:包车客运标志牌不少于150克白卡纸,临时客运标志牌不少于250克铜版纸。
3.具体样式见附后图样,字体、颜色等执行《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关于启用新版省际市际道路客运标志牌的通知》相关要求规范,成交供应商应与我局确认成品样式后印制。
4.数量:省际包车1000张,市际临时班车800张,三明市境内包车600张,三明市境内临时班车800张;
(二)配送要求
印刷成品应当包装良好并邮寄至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三、交货时间
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印刷及配送。
四、最高限价说明
项目最高报价为人民币5000元整(此价格包含设计费、排版费、印刷费、校对费、装订费、运输到三明的运费、相关税费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五、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1、报价表一份(详见附件);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投标代表人(若有)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5、承诺书。
以上材料均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投标人公章,报价表需单独密封,全部材料整体密封后送至三明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0日 下午17:30。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联系人:林宏健,联系电话:0598-8222482。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新市北路沪明新村198幢三明市交通监控大楼710室,邮编:365000。
六、其他说明
我局将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项目需求的供应商中,根据最低价成交原则选取1名成交候选人。
附件:1、项目报价表。
2、承诺书。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9 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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