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19年度预拨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分配工作实施方案的公示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19-05-15 17:47

 

 

 

 

明交运201928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19年度预拨城市公交车

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分配工作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1911)、《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2019年度预拨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指标的通知》(闽财建指201932)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公交成品油价格补助和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交运201619)的要求,我局以三明市区公交企业2018年度上报并经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城市公交车辆标台数据为基础,制定了《2019年度预拨三明市区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分配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和市区两家公交企业符合补助资金车辆信息予以公示。

一、公示场所

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sm.gov.cn)。

二、公示时间

2019515521日。

三、公示内容

2019年度预拨三明市区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分配工作实施方案》和《三明市区公交企业申请油补公交车辆明细表(2018年度)》(见附件12)。

四、相关要求

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举报,举报应附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如实签署姓名,附相应联系方式。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举报电话:8295050,信件名称请注明“2019年度预拨三明市区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分配工作相关信息公示的举报”,寄送地址:三明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邮编:365000

附件:1.2019年度预拨三明市区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分配工作实施方案》。

      2.《三明市区公交企业申请油补公交车辆明细表(2018年度)》。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5月14

 

附件1

 

2019年度预拨三明市区城市公交车

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分配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1911)、《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2019年度预拨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指标的通知》(闽财建指201932)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公交成品油价格补助和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交运201619)的要求,我局以三明市区公交企业2018年度上报并经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城市公交车辆标台数据为基础,制定了《2019年度预拨三明市区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分配工作实施方案》。

    一、补助对象

本次下达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资金为2019年度预拨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此次补助对象为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公交成品油价格补助和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交运201619)规定,已在我市上报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确定的符合2018年度三明市区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条件的城市公交企业,它们分别为福建省三明市公共交通公司和三明市金沙公交客运有限公司,2家企业共有符合条件公交车标台总数为200.8标台(其中:福建省三明市公共交通公司176.8标台;三明市金沙公交客运有限公司24标台)。

    二、计算方法

以三明市区公交企业2018年度上报并经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城市公交车辆标台数据为计算依据,按各企业拥有审核通过的城市公交车辆标台数占市区本级审核通过城市公交车辆标台总数的比例进行2019年度预拨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的划分。

计算公式为:补助资金总额/2018年度通过审核市区本级城市公交车辆标台总数*市区公交企业各自拥有通过审核城市公交车辆标台数。

2019年度预拨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共计897.95万元。

福建省三明市公共交通公司=897.95/200.8*176.8=790.63万元。

三明市金沙公交客运有限公司=897.95/200.8*24=107.32万元。

三、发放方式

市区城市公交企业将城市公交车辆数量、车号等信息列表等级造册,汇总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经核对后将补助花名册报市财政局,同时在公共场所公示。经公示无误后,由市财政部门将2019年度预拨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直接发放给相应公交客运企业。

    四、资金监管

市财政部门将2019年度预拨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拨付市区2家城市公交企业后,各企业应严格按照《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公交成品油价格补助和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交运201619)要求,将资金切实用于城市公交车辆运营,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和交通等相关部门监督。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