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18-10-24 17:25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831日至930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含市公路局党委、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227日向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巡察组反馈意见会后,局党组立即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4次主持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讨论《整改方案》、完善制度机制等相关整改事项,同时,主持召开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会议,要求全市交通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职责,抓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整改工作。

  (二)层层压实责任。局党组坚持压实“两个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针对巡察反馈的六个方面19项问题,进一步梳理细化为43个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整改工作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总负责,局领导班子成员按各自分工对相关整改工作具体负责,指导督促分管的科室(单位)逐条研究、落实整改。市公路局、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也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分别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对涉及本单位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

  (三)积极整改落实。制定整改进度推进表,对于存在突出问题的,开展专项整治,倒逼推进;对于存在的共性问题,注重从制度上完善、监督上落脚;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驻市发改委纪检组逐一核查,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召开问题整改相关专题会议4次、整改情况“回头看”汇报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市交通运输整改办、市公路局党委及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召开专题会议13次,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四)强化建章立制。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既盯住具体问题,落实当下整改措施,又做到举一反三,着眼于形成长效机制。巡察整改期间,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分别开展了清理违规津补贴、扶贫专项资金1+X+Y检查等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完善关于加强党的领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工程招标管理等制度47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班子团结方面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学习活动,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理论水平和决策能力。二是有效发挥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使工作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提升班子凝聚力。三是完善制度机制。理清党组会、局务会议事规则及事项,明确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局党组(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市公路局党委修订完善了《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修订了《中心组学习制度》。

  2.关于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力,只停留在会议、文件和制度制订上,执行力较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下发《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向局机关各基层党组织颁发《责任书》。二是强化督促考评机制的运用。落实党建工作清单、日常督查、述职评议及年终检查考评等制度,印发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召开局直属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专题汇报会,检查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存在问题的整改。强化机关作风建设针对机关考勤方面存在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完善制度,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加强机关效能督查,制定了市交通运输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出请销假和考勤制度》,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考勤查岗,对违反考勤纪律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3.关于民主集中制不健全,领导班子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制度。按照新修订的《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会研究审议“三重一大”事项的规则及程序;市公路局修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将大额资金使用纳入“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范围。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党组会议19次,研究讨论涉及“三重一大”内容的议题15个。二是抓好存在问题整改。针对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路局有关办理银行存款事项未经局党组会、党委会研究的问题,立行立改,市交通运输局自20159月起,已停止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业务,市公路局已将单位银行定期存款全部解回单位结算户。

  4.关于理想信念不坚定,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党性意识淡化,宗旨意识淡薄,封建迷信思想公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性教育。针对部分处级领导干部对自己应缴多少党费不知晓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强化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落实,以编印党员应知应会知识、加强党章学习、党员微群宣传等形式加强党费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党员党性观念。二是坚决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市公路局针对个别公路分局养护站存在封建迷信思想的问题,举一反三,在全市公路系统开展党性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带头移风易俗,同时,规范基层班站用工管理,控制资金支出;对存在的问题线索,按照党纪政纪立案权限,已分别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和建宁县纪委对4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党纪政纪立案调查。

  5.关于配合巡察工作不主动,存在消极应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市公路局针对巡察反馈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主要领导在2018年公路工作会议上进行了深刻自我批评,同时,要求公路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政治巡察的丰富内涵和本质要求,全力以赴配合巡察组工作,保障巡察整改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针对市交通规划设计院原院长在巡察期间未向组织请示报告擅自离开三明市区无法取得联系的问题,市交通规划设计院制定了《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严肃干部职工考勤管理,目前已对市交通规划设计院原院长给予留党察看一年的党纪处分。

  6.关于扶贫专项资金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要求加强农村公路中央车购税扶贫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督促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中央车购税项目补助资金管理要求,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对接,及时下拨中央车购税资金。二是加大精准扶贫监督力度。组织开展“1+X+Y”专项监督检查,督促项目资金使用单位依法依规地使用好车购税资金。针对建宁县2017年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未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宁化县淮土镇隘门村里屋凹至珠坑公路改建项目未及时拨付的问题。经跟踪核实,建宁县2017年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已拨付到建设单位;宁化县淮土镇隘门村里屋凹至珠坑公路改建项目为市发改委拨补的省级项目内补助资金,已建议转市发改委督促落实。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7.关于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执行局领导带头上党课制度,开展“讲党课”活动,明确党课主题,提高党课质量,规范党课会议记录。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先后围绕“新思想、党章党规、担当作为”等主题,深入所在党支部或分管联系单位(部门)讲授党课10人次,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市公路局党委修订《中心组学习制度》,采取集中研讨、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化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二是规范组织生活。针对市公路局党委、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学习教育活动重形式、轻实效等问题。市公路局党委、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党委委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深化谈心谈话,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挥表率作用。三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做实做深学习研讨、征求意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各环节规定动作,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市交通运输局5位班子成员累计提出相互批评意见54条。2018628,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扎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8.关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基层党组织机构。针对党支部未设党小组,如市公路局机关党支部人数众多,不便于开展组织生活的问题。市公路局党委立即整改,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把现有机关党支部按照工作性质重新组建设置为3个党支部,并建立健全各党支部工作新机制。二是落实市直机关党支部七步工作法。部分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各基层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按期上好党课;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采取听取汇报、现场点评、问题通报等方式,督查局直属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规范“三会一课”记录。市公路局党委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支部委员会职责。三是督促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针对不少党支部未按规定换届等问题。加强对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基层党组织换届纪律和程序,督促未换届党支部按期换届开展较薄弱党支部专项整治,重点督促指导市交通规划设计院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组织生活会记录台账。目前,未按规定换届的党支部均已按规定完成换届工作。

  9.关于党员党性修养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党委)中心组率先加强学习,每月召开1次集体学习研讨,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研究讨论贯彻落实意见;局直属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开展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党员意识。二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加大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有关配套制度的执行力度。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关于严肃规范津贴补贴纪律的通知精神,全面清理并认真做好清退违反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发放的津补贴、奖金等工作。三是严格党费管理。2008年以来历史拖欠党费进行全面排查核算与补交;每年年初核定党员党费交纳数额基数,建立专人管、足额收、按月缴的党费收缴工作机制,强化党员自觉足额交纳党费的意识。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0.关于党组(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严重缺位,政治敏锐性不强,干部管理不严,责任追究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党风廉政工作意见》,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两个责任”压力;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支持驻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年初召开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工作视频会议,全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中召开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落实;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职责范围内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定期开展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制度。二是抓好廉政谈话工作。针对廉政谈话缺乏针对性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廉政谈话针对性,突出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廉政风险防控上的具体问题,局党组书记每半年对班子成员和局直单位负责人开展一次廉政提醒谈话。2018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廉政提醒谈话68人次,谈话均做到有记录、有签字、有针对性、有实质内容。三是严格干部管理。针对部分干部不遵守考勤纪律,处理一般干部多,倒查领导责任少的问题。进一步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实施考勤问责,局党组已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相关责任人分别向党组、纪检组提交书面深刻检讨、在局党组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四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针对清流公路分局一副局长公车私用造成交通事故的问题。市公路局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和《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市公路局党委已给予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该同志已于2014年主动上缴事故损失全额款项。

  11.关于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警示教育。督促监督所属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上级通报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增强拒腐防变意识。二是深化基层监督。加大对各综合监管单位的监督力度,认真落实监督职能,开展对各单位扶贫领域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任务。三是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认真落实《驻市发改委纪检组与驻在部门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经常性参加各综合监督单位承办的“三重一大”专题会议,并对有关事项提出监督意见。四是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对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基本条件、任职资格、纪律、监督的认识,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五是严肃查办案件。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2.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三单制”。针对市公路局“三单”不齐全的问题。市公路局严格执行《三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票据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下发《市公路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切实做到接待不违规、不超标、报销手续完整。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在系统内举一反三,要求每年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专项自查,纪检组不定期检查,确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

  13.关于绕道公款旅游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交通规划设计院进一步修订完善工作人员外出请销假和考勤制度,严格外出公务管理,严格外出公务报告审批和外出公务差旅费核查报销,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划出“红线”,对违反规定的外出公务人员严肃追究责任。目前,对发现的市交通规划设计院干部绕道旅游的问题、市公路局职工绕道福州返程三明多报销车费的问题已全部进行处理

  14.关于套取公款用于消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建宁公路分局存在违规套取公款用于额外伙食支出、生活用品购买、项目接待等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建宁县纪委已对建宁公路分局两名科级干部进行党纪政纪立案调查处理,市公路局已对2名经办人员进行政纪立案调查。

  15.关于规矩意识缺失,违规兼职取酬,变相发放奖金福利,违规私车公养,报销票据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依托党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强化党纪党规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二是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津贴补贴相关规定,市公路局针对巡察提出的问题,下发《关于清理事业编制人员在下属企业挂证取酬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差旅报销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开展整改工作专项督查,严肃责任追究,对市公路系统违规兼职取酬、多头领取的补贴,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已完成清退,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涉及市交通规划设计院的违规私车公养人员已主动退回租车费用并主动上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用车费用,对该同志的问题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

  (五)选人用人方面

  16.关于干部选拔基础工作不严不实,选拔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选拔程序。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明确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和《实施细则》在干部选拔动议时凡是涉及需要报告的事项,做到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汇报沟通,并作书面报告说明任免理由等情况,征得同意后再组织实施干部选拔推荐等工作。二是规范干部档案管理。逐一补齐个人考察材料缺失部分,规范干部考察考核材料的整理、立卷,实行“一人一档”。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完善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党组干部人事工作会议记录

  17.关于对下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失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健全制度,规范招聘管理。针对三明昌盛公路工程公司招聘员工程序不规范且未经市公路局党委研究的问题。市公路局制定《下属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企业员工招聘及用工管理。市公路局已责成三明昌盛公路工程公司原负责人作出深刻书面检讨,在全市公路系统内通报批评,并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梳理清退,目前已辞退6人。

  18.关于违规借用工作人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公路局立行立改,对违规借用人员,于201710月终止借用关系,借用人员已返回原单位工作。

  (六)公路工程领域廉政风险突出

  19.关于市公路系统工程项目围标串标问题严重、未结算审核,部分工程项目超合同价较多等问题。

  整改情况:市公路局针对存在的问题,多举措防范公路工程领域廉政风险:一是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公路养护工程项目“1+X”专项督查,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措施,定期督查养护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专项资金使用。二是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重新修订《三明市公路局公路养护工程招标管理暂行规定》和《三明市公路局养护工程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工程发包行为,防止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三是制定明确了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工程结算审核程序和完善工程结算制度,成立内审机构对所有项目进行审核,或根据项目性质委托社会有资质机构进行审核。四是组织人员对近年来的养护专项工程进行认真核查,主要是部分专项工程存在设计遗漏、项目变更引起的问题。目前,市公路局已进一步规范项目计划管理、项目投资、项目实施、项目变更、项目验收等环节,加强管理,严控项目总价。五是深化党风廉政教育,扎实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市公路局下发《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二组巡察期间,移交“巡察问题线索”23件,其中,已办结19件,转回市委巡察办1件,驻市发改委纪检组正在核查处置3件。目前,给予党纪政纪立案8人,其中,留党察看一年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4人、通报批评2人、批评教育3人、提醒谈话9人;拟对1名涉嫌违纪人员进行政务立案,拟对2名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将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利用好前期整改成果,持续抓好抓实后续建章立制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讲政治,强化“四个意识”。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严肃认真落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到交通运输各项工作中。

  二是转作风,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持续扛起在抓党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夯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确保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支持驻市发改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运用好“四种形态”,在抓早抓小、抓细抓微上下功夫。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铁的纪律,常抓不放,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三是抓班子,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注重班子团结协作,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制,明确责任,加强沟通,形成共识,凝聚合力,推动工作。坚持以正确的用人导向和规范的选人用人程序,提升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带病提拔”,为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四是抓长效,不断改进提升工作。在持续整改过程中,注重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整改任务,着眼于建章立制,把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安排,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局面,推动问题整改与交通运输中心工作互促共进、同步提升,推动我市交通运输发展迈上新台阶,为加快推进新三明建设提供有力的交通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8-8222670;邮政信箱:三明市新市北路沪明新村198幢(交通监控中心)906室,三明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邮编:365000;电子邮箱:smsjtjdb@163.com

  中共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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