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运输管理处关于研究闽通长运公司申请办理道路客运业务的会议纪要(〔2018〕3号)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18-03-09 11:23
  

  根据《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暂时由市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和市公路养护中心分别办理道路水路运输许可和公路路政许可业务的函》(明交法〔201754号)文件精神,201832日,市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市运管处)召开业务专题会议,研究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申请办理道路客运业务的核准事宜。现将有关内容纪要如下: 

  前期确定新增的三明至浦城、尤溪至三明、沙县至尤溪3条客运班线按程序进行招标,因各招标项目仅有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1人报名而流标。经报请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同意,以上班线不再组织招投标,改为采取行政许可方式确定经营权,拟直接许可给报名人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情况在三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示(29日至13日),截止公示时间止,未收到异议。现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已按行政许可程序提交申请材料,呈请集体研究决定。 

  处务会研究确定:同意新增的三明至浦城、尤溪至三明、沙县至尤溪3条客运班线经营权许可给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期限6年,从201832日至202431日止。 

  会议要求,凡以上申请事项的所在单位,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客运文明优质服务,强化安全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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