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政策落地实施,促进解决当前出租汽车驾驶员(包括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考试针对性、实用性,同时符合驾驶员从业基本要求,确保行业服务水平,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有关规定,现就改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模式
(一)实行“两考合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与区域科目(包括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考试实行“两考合一”,即将两个考试科目在一次考试中完成。从业资格考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全国公共科目考试试题和区域科目考试试题各占50分,两个科目均得分4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二)试题数量和形式。全国公共科目试题数量由85道调整为50道,考试题型由三类调整为两类,修订后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1,修订后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题库》见附件2,区域科目考试试题见附件3。全国公共科目考试为40分及以上的从业人员异地就业时,免考全国公共科目,只参加当地区域科目考试,得分40分及以上为合格。在本通知执行之日前,按照满分百分制组织全国公共科目考试的考试成绩仍然有效,按50%折算分数。
二、考试题库公开
全国公共科目考试题库(含试题答案)在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公开,同步在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启用全国公共科目在线测试平台,考生可登录平台查看试题、组卷自测。区域科目考试题库(含试题答案)在三明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http://jtj.sm.gov.cn)。
本通知自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题库
3.区域科目考试试题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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