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政法委关于组织开展“平安中国建设宣传”的通知要求,我局计划制作平安中国微视频一部,拟邀请国内有经验、有实力的企业、机构或自然人进行制作。现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微视频宣传内容及要求
(一)宣传内容:以平安中国为主题,主要宣传我市交通运输领域平安建设情况。
(二)视频形式:动漫公益广告。
(三)视频要求:
1.作品时长两分钟左右,格式为MP4(高清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上报存储介质为移动硬盘或数码U盘。
2.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
3.本次微视频需在6月12日前完成制作。
4.作品一经采用,市交通运输局拥有该作品全部知识产权。
5.项目最高限价为三万元人民币。
二、相关要求
(一)本次微视频将作为参加中央、省、市“平安中国建设宣传”活动的微视频比赛项目。微视频的制作包含脚本创作、修改润色,制作成片(含配音、动画等),修改完善等。
(二)参加项目制作单位比选时,参选单位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如为企业参选,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有效证照文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如为自然人参选,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以往作品样本(现场播放展示)。
3.针对本次微视频项目制作的方案介绍。
4.报价文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并密封,如为自然人参选则需本人亲笔签名)。
(三)本次制作单位比选按以下程序进行:
1.我局提出明确的制作需求,使各参选单位(个人)明确制作需求;
2.各参选单位(个人)根据制作需求,形成初步设计方案和报价;
3.各参选单位(个人)在6月5日上午12点前向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提交相关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顾伟婷,联系电话:8223359,电子邮箱:641097729@qq.com)
4.通过资格初审的参选单位(个人)于6月5日下午4点在市交通监控大楼805会议室召开比选会议。
5.各参选单位(个人)分别演示项目方案,接受我局评审组的提问;评审组对各参选单位(个人)资质、以往作品、项目方案、报价等进行综合比选确定项目制作单位。
(四)比选原则
1.比选材料是比选的依据。
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按评审组综合评分高低对参选单位(个人)进行排名,并进行协议谈判,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