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报送2024年度交通专业中、初级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5-01-20 09:37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市交通企事业单位:
2024年度三明市工程技术人员交通专业中、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计划于2025年年初召开。现就报送有关交通专业中、初级职务评审材料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一)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交通运输工程、汽车运输工程、船泊运输工程、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港口及港航工程、交通通讯与导航技术、港航安全技术与监督、筑养路设备维护与修理、港航设备维护与修理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符合《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和《福建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闽工信职改〔2023〕19号)文规定的中、初级职务任职条件,且在三明市辖区内缴纳一年以上社保的,均可申报评审。
(二)在明工作的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自主申报评审。
(三)符合《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闽人发〔2019〕1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闽人发〔2019〕2号)精神的,可持相应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申报评审。
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
任职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含发表的论文、业绩及各类证书时间等材料)。
三、申报评审应报送的材料
1.县(市、区)职改办或市直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
2.《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25份,均加盖所在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章。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应实事求是,填写清楚、完整),初级一式2份、中级一式3份(双面打印,排版规整),此表复印无效。
4.提交任现职以来近4个年度《三明市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工作考核表》(2021至2024年度)复印件各1份。
5.任现职以来接受继续教育的有效凭证(根据闽人社文〔2015〕338号,自2016年起应不少于90学时/年),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任现职以来结合本专业实际,独立撰写的专业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1篇,内容必须与申报的专业一致,初级一式2份,中级一式6份(其中5份应将刊号、单位、作者掩去)。中级多提交1-2篇论文评委将酌情加分,代表作发表在CN或ISSN刊物上的可再加分,发表的刊物须在国家新闻出版署门户网站查询到,查询网站:www.nppa.gov.cn,查询路径“办事服务—期刊/期刊社”,提交查询结果截图,发表的论文须在中国知网、维普、万方3大文献检索数据库检索到,并提供检索结果截图。发表在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电子刊、一号多刊、论文集等刊物上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可。所有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证明)不能作为论文发表的依据。论文或技术总结还应提供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电子邮箱smjtjrs@163.com,提交的电子稿须与送审代表作纸质原稿一致。本次评审将对论文(专业技术总结)实行“文本复制比”检测,检测结果提交评委会。
7.学历证书(2002年后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无需提供原件,仅提供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评人员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与学历所学专业一致或者相近,否则应按照学历破格条件申报。学历所学专业属大分类的(如土木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需提供经个人档案管理部门盖印的学籍卡复印件。
8.《交通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报名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备案表》电子版,材料报送前发送到smjtjrs@163.com。
9.破格申报者,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规定的破格晋升条件,并提供相关奖状、证书、论文或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10.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单位、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申报评审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应用牢固不易破损的档案盒(袋)承装,并制作报送材料清单,要求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2.各单位申报之前,《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应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含7个工作日),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3.实行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存在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成果、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违规行为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同时记入诚信档案库。申报人通过《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第五条所规定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评审单位予以撤销;申报人所在单位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存在《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第九条所规定违规行为之一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依法予以通报批评。
4.参评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查询不到的,必须提供能够有效证明其学历真实性的其他材料(如个人档案中的学籍表、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的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任现职以前发表的论文或总结均不能作为此次申报任职资格的代表作。
6.参评人员凡参加中级评审均需参加答辩考核(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答辩对象应准时到场,无故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其申报材料不提交评委会评审。
7.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其助理工程师职称在三明市外评审(确认)的,需提供评审表(资格确认表)或批准文件的原件、复印件。
8.人事档案关系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关于改进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闽人发〔2004〕145号)的规定申报评审。
9.本次评审按照《三明市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结构化评审的通知》(明人发〔2013〕208号)的规定实行结构化评审。
五、其它事项
1.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2月28日,逾期不予接收。
2.材料报送地点:三明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三明市新市北路沪明新村198幢,市交通监控中心1008室) 联系人:林欣,联系电话:8291670。
3.《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交通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报名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备案表》,可在三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sm.gov.cn/)下载。申报材料打印件或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张。复印件需经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查验原件后,统一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由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应文字表达通畅,表格内容填写详实,完整准确,字迹工整,表格制作美观,并将报送材料清单贴在材料袋上,否则将酌情扣分。
4.评审结束后,有关评审材料和证书由市交通运输局人教科统一发放,接通知取回。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三明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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