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三明港总体规划(沙县青州至三明台江段规划调整)及实施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三明港总体规划(沙县青州至三明台江段规划调整)
规划调整内容:根据已通过三明市政府批复的《三明港总体规划》(2011年9月),规划的4个港区,分别为三明市区港区、沙县港区、永安港区、尤溪港区。此次规划将对原规划岸线发生较大变化的闽江沙溪口至三明台江航段的三明市区和沙县港区的作业区作调整,永安港区、尤溪港区保持不变,仍依据《三明港总体规划》(2011年9月)执行。
港区功能:三明市区港区和沙县港区的功能定位及其调整均服务于地方经济,以沿江工业货物运输为主,兼顾观光旅游客运为辅。
规划内容:三明市区港区包括台江旅游客运码头、中山公园旅游客运码头、江滨公园旅游客运码头、翁墩作业区、六路旅游客运码头、碧湖作业区和碧口作业区。规划沙县港区包括古县作业区和青州作业区,原规划池仓作业区、高砂作业区取消,原规划的青州作业区移至青州大桥上游1020m,上院作业区保留现状,并增加5个旅游客运码头,大洲古渡旅游客运码头、将军渡旅游客运码头、七峰书院旅游客运码头、古县旅游客运码头、池沧旅游客运码头。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三明市交通监控中心二楼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0598-8225393
三、环评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上述联系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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