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甩挂运输试点企业规模奖励及车辆购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我处对福建兄弟物流有限公司申请甩挂运输试点企业规模奖励及车辆购置补助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公示场所
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www.smjt.gov.cn/)
二、公示时间
三、公示内容
福建兄弟物流有限公司是省交通运输厅(闽交运[2011]139号文)公布的14家省级甩挂运输试点企业之一,在试点期间(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自有牵引车数达到30辆,并全资购置并落籍我省投入使用新牵引车5部,其中1部89.88万元,另外4部均为81.48万元;挂车10部,其中6部每部8.79万元,另外4部每部8.68万元,新购置牵引车与挂车比例达到1:2。按照《办法》的奖励及补助标准:企业自有牵引车数30辆以上的,予以50万元奖励;牵引车70万元以上的,按每辆牵引车总价的25%补助;新增牵引车与挂车比例为1:2的,按2万元/辆补助;超过1:2的,超出挂车按3万元/辆补助。因此,兄弟物流有限公司申请规模奖励50万元,牵引车购置补助103.95万元,挂车购置补助20万元。经初步审核上报的申请材料及附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发票、营运证等),现同意上报。
四、相关要求
公示期间,社会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室、市运管处或当地运管所举报。向运管部门举报相关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应附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如实签署姓名,并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室举报电话:0598-8267359,市运管处举报电话:0598-8292938,信件名称请注明“甩挂运输试点奖励补助举报”,寄送地址:三明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室或三明市运输管理处,邮编:365000。
三明市运输管理处
201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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