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18-02-06 11:11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市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各项应急事件处置工作,根据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三明市春运工作应急预案》,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关于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的专项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1825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的专项应急预案  

    

  春运是一项影响广泛且受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工作,春运工作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了确保春运期间广大旅客的出行安全,保障企业外运产品畅通高效,切实提高三明市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上级部门相关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与适用范围 

  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方针,遵循预防为主、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将应急救援和交通疏导工作作为首要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运输安全畅通。本预案适用于春运期间全市范围内与春运有关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和善后工作。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市局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总负责,局机关各分管领导和局直属各单位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局直属各单位分管安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局安监科,作为我市春运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协调指挥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局安监科科长兼任。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的文件和政策,研究制定春运期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统一领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期间各种安全生产突发情况的应急协调指挥和处置工作;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专项应急预案;保持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密切联系,确保在当地政府领导下,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协调辖区内的运管、地方海事、公路、交通质监、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认真按职责抓好应急保障工作措施的落实;督促检查各项安全生产保障和应急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运输安全应急保障组 

  由市运管处长、地方海事局长任组长,市运管处、市地方海事局分管运输的副处长(副局长)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分管运输的副局长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1.督促运输企业根据春运的客流特点加强运力调度,增加预备运力;各车站对客流集中的线路调整班次密度,增设加班车辆;并且要把增加运力投放、延长服务时间结合,提高疏运能力和效率,保证高峰期旅客不积压。并督促运输企业预先做好驾驶员(船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到途中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和不酒后驾驶;同时加强客车日趟检工作,强化车辆(船舶)的维修保养,严禁车辆(船舶)带病行驶。2.根据客运高峰期、低温冰冻灾害、地质灾害、事故险情等突发情况下紧急疏运的需要,及时调集应急运力和设施设备,确保突发情况下旅客和重要物资的疏运工作。 

  (三)公路安全应急保障组 

  专养公路由市公路局局长任组长,市公路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和各县(市、区)公路分局局长任副组长;群养公路由局分管交通工程建设的副局长任组长,市局建设管理科长、市交通质监站站长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分管交通工程建设的副局长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公路畅通情况的路面监控,并备好抢险救灾物资及机械设备;针对发生低温冰冻灾害、地质灾害等突发情况,及时调集机械设备和公路抢险突击队,按职责分工进行抢通保畅,防止旅客滞留或干线公路路阻;同时,加强公路巡查,对易结冰路段和地质灾害点段,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清除路障,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四)水上交通安全应急保障组 

  由市运管处长、地方海事局长任组长,市运管处、市地方海事局分管水路运输的领导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分管地方海事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在发生涉及水上交通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时,组织渡口码头和水运企业启动应急预案;加强旅游客船及渡口、渡船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督促基层地方海事部门加强旅客安全疏运和应急防控措施的落实,防止应急处置期间船舶超载、超速和冒险航行。同时,要根据水上交通安全的防撞桥、防污染及船舶触礁、搁浅、失火、落水等状态下的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抢险施救。并且要与水利、安监、卫生及110119120等联动单位保持联系,协同作战,确保把损失降到最低。 

  (五)后勤应急保障组 

  由局分管后勤的副局长任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和局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分管后勤的领导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接受市局领导小组的直接指挥和授权,安排应急值班和物资保障;与气象部门沟通,及时掌握春运期间的天气情况,发布气象信息和安全信息,提醒车辆、船舶注意天气对交通运输安全的影响;在应急预案启动后,及时按规定与政府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信息报送、公开、宣传报道、媒体公关和舆情控制工作;负责现场应急物资保障,必要时及时与公安、医疗救护等联动机构通报,形成联动机制。 

  三、预警预防与隐患排查 

  (一)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考虑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各突发事件的可能性,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应急管理人员和应急管理基础要素保障;对辖区(本单位职能范围内)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进行分析评估,有针对性地采取避免和降低风险的措施。 

  (二)要加强各类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的日常排查,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和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 

  四、突发事件预警与应急响应 

  由市局向市春运办提出申请,市春运办发布预警信息。 

  (一)发生或即将发生春运突发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要迅速报告市局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部门负责人接报后要立即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指挥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 

  5.向社会发出避险警告或预警信息。 

  6.有可能波及其他地区的,要及时相互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同时,市局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上报市春运办。 

  (二)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消除后,由市春运办在相应的范围内发布指令,结束应急状态。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结束应急的信息。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