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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4 12:11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字号: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三明市交通运输行业2017年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认真执行。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17524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交通运输行业2017年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和《三明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扎实做好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行业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确保实现市政府下达我局的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筹实施、部门分工推进、单位自查自纠、基层群防群治、鼓励公民参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行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切实提升火灾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不断提高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依法履行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职责,深入开展行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 

  二、工作重点 

  各级各单位要认真研判本地区、本行业火灾特点,突出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段,突出行业火灾防控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对辖区内可能存在的行业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进行全方位、深入细致的自查自纠和督促检查。 

  1.重点排查客运场站、客运码头、交通工程建设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货运场站、维修企业、驾培企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情况,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合格、完善、有效,是否存在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影响逃生和扑灭初始火灾的问题。 

  2.加大对“两客一危”(从事旅游的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及客船、渡船等重要监管对象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排查。要督促客货运输企业严格落实营运车辆日趟检和客车例检制度,加强车辆日常维护,保持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避免汽车电路、制动等机件因短路、高温等原因导致车辆自燃;确保灭火器、安全锤、灭火毯等消防设施设备和逃生救援器材完善、有效;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查堵,尤其是对无人行包和中途上车旅客的行李物品的安检;从严管控危货运输环节,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对17类在用液体灌装车辆严格按国家规定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并提醒驾驶人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在出车前认真做好罐体和消防器材的检查,加强自我防范,在运输途中要注意停车休息,防止疲劳驾驶和罐体车长时间在烈日下曝晒,切实做好防曝晒、防自燃、防泄漏等工作。 

  3.加大对物流运输企业运输工具、货运场站和货物收寄环节的火灾隐患排查、防控,保障物流运输安全。 

  4.加强维修车间电路线路的检查维护,做好安全用电;做好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存放,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严禁在维修作业现场抽烟、使用明火等,确保安全生产。 

  5.加大对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工地、工棚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和民爆火工物品使用及存放的安全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考核。各级各单位要加强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强化各项火灾防控措施的落实,要认真按照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本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逐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牵头单位和部门,明确重点岗位、重要部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制定的方案要详细,排查要全面,整治要到位。对工作不落实,致使发生火灾后不能进行有效疏散和扑救,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市局将把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点内容。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升防控能力。一是要依法履行行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职责,围绕交通运输工作实际,通过开辟宣传专栏、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显示屏和广播播放、办班培训、举办讲座、模拟演练等方式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运用,加大对实用性强、针对性好的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的宣传力度,并发动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发挥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二是要督促行业企业重点加强对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员等的消防技能培训,严格落实消控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三是在重要防火时期,要结合安全应急演练,组织行业企业开展一次消防科普教育活动和灭火逃生演练。四是要在行业企业中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激发企业职工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各级各单位要明确各自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认真履行本单位的行业消防安全监管、消防检查、教育培训、督促隐患整改等工作职责,并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行业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活动有机结合、互为推动、统筹推进,定期、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确保行业消防安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落实情况于每季度末上报市局安监科,以便进行汇总通报。市局将每半年对各级各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开展1次督查。 

  各级各单位年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请于527日前报送至市局安监科。联系人:洪荣湘、郭敏,电话/传真:0598-8267360,邮箱:smsjtjaj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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