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三明市交通运输法治和信用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建设,扎实开展普法工作,持续改进交通运输执法效能,规范和加强信用监管,持续优化我市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一、持续强化交通运输法治建设
(一)有力落实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推进中央、省、市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市交通运输系统的落实。贯彻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统筹推进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各项重点目标任务;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求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要求,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述法机制,加强述法评议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广泛开展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调研,统筹推进行业法治建设走深走实。
(二)持续加强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积极配合完成各专项政策措施清理、规范性文件清理。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坚持“谁制定,谁审查”原则,强化增量政策措施审查,确保所有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审查范围;聚焦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配合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回头看”。注重审查人才队伍和能力建设,培育弘扬公平竞争文化,积极参与公平竞争政策宣传,注重收集、发布典型案例,不断提升公平竞争意识。
(三)不断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积极落实行政复议法要求,优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助推具体行政行为规范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完善多元化预防化解行政争议机制。
二、持续改进交通运输执法效能
(四)从严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紧盯突出问题,抓紧抓实常态化查纠整改。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建立重点问题挂牌督办、约谈督导等监督工作机制,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引发负面舆情的重点问题,加强调查、核查、约谈、督导。严肃责任追究,及时通报负面典型,切实发挥警示作用。
(五)着力深化“四基四化”建设。推动基层执法大队示范创建,培树一批忠诚担当、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的优秀“大队长”,打造一批“执法为民”服务品牌,推广一批“执法效能提升”工作法。针对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新录用执法人员,量身定做,重点选拔、培养一批基层执法业务骨干,发挥好传、帮、带作用。聚焦基层执法实践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基础性研究和调研工作,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
(六)积极构建智慧执法体系。推广运用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确保执法全过程记录和电子化办理。建立执法数据统计分析制度,打通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壁垒,切实发挥执法数据在行政决策、行业监管、优化服务、权力监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七)切实发挥执法的服务保障作用。继续推行说理式执法、 “轻微免罚”和“首违不罚”。加强对基层执法办案的指导,树立“执法效果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案卷标准。继续开展执法事项清理,根据上位法修改情况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及时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建立行业监管相关法规制度实施后评估机制,强化执法与立法的互动反馈。加强执法宣传工作体系建设,讲好交通执法故事。
(八)扎实开展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针对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消极执法、执法不到位、运动式执法、 “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过度执法、逐利执法、执法“寻租”等八大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及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进行重点整治,推动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提升、纪律作风好转、服务意识提高、业务本领增强、执法公信力加强、群众满意度上升。
三、扎实开展普法工作
(九)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旁听庭审活动,扎实做好普法培训,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水平。
(十)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红军长征出发90周年等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形式丰富的民法典主题宣传。积极组织开展“路政宣传月”等行业特色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普法影响力。
(十一)突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作为年度普法的重中之重,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战略。深入调研分析民营企业普法需求,加强与行业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宣传,以效果为导向,注重普法内容和形式的实用性,持续提升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素养。
(十二)加强典型宣传推广。按照上级部署,积极组织推荐申报“八五”普法中期先进典型,宣传推广“八五”普法中期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学习交流,选树、推广先进典型。
四、深化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
(十三)坚持法治引领,规范制度管理。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结合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部署,依法依规开展交通运输系统信用建设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修改,逐步构建信用建设制度框架。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信用领域立法意见征询,助力信用监管法规体系不断完善。
(十四)以诚信促公平,优化监管配置。坚持落实市场主体使用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记录证明”工作要求。配合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构建三明市民诚信积分模型,将市民承诺履约情况纳入信用记录。积极配合省上组织开展的交通强国试点任务验收,推动我市交通运输信用建设工作质效再提升。
(十五)推动典型示范,培育诚信文化。积极参与诚信典型案例征集,培树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建设先进典型,加强经验总结和交流借鉴。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做好相关政策法规解读宣贯,实现线上线下融合,突出车、船、机、路、港、站和各类媒体宣传阵地作用,营造“诚信守法、一路畅行”的行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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